国家目前重点掌控的纳税人群已达660万,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最新消息称,截至3月19日,全国年收入12万元以上者主动申报个税的人数刚突破80万。
报,还是不报?离3月31日(2006年度)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截止日只有几天了,上海一家房地产公司的老总陈锡(化名)还是没有拿定主意。
与陈锡一样举棋不定者不在少数。国家目前重点掌控的纳税人群已达660万,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最新消息称,截至3月19日,全国年收入12万元以上者主动申报个税的人数刚突破80万。
侥幸心理
“收入比我高的人都没有报,我何必这么着急”
随着截止日期的临近,关于个税申报的报道和网上讨论也骤然增多。“和我担心的差不多,大家都有着各种各样的困惑。”陈锡对记者说,但他心里很清楚,像他这样年收入明显高于12万元的人,肯定已经成为税务部门盯上的目标。
不过他坦承,正如上述地税局来信中警告的那样,他恰恰“存有侥幸心理”。“有很多收入比我高也被税务部门盯住的人都没有报,我何必这么着急。况且,我自己都不知道收入究竟有多少,还要补缴多少税金。”
第二天,陈锡在一个专门的房地产高管税务讲座上,把这个问题抛给了主讲人、一家律师事务所的资深税务律师。
“自行申报是公民的义务,但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如果申报而又不能保证申报的真实性,那么后果可能比不申报更严重。因为不申报还可以补报,补报的代价并不大。”这位主讲人根据个税申报的有关条文,向陈锡和在座的所有听讲者分析。
该主讲人还告诉他们,如果已经接到税务部门的通知,就应该认真对待,当然最好是委托财务人员去报。
像陈锡这样去请教专家的人并不多,据记者调查,大多数人还是采取了按兵不动的做法。
报税“麻烦”
“看了那张申报表后不知怎么填”
一些人没有主动申报,居然只是因为“看了那张申报表后不知怎么填”。
打开这张申报表,里面要填的内容还真不少。比方需要申报的项目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等。
“我就搞不清我存银行的钱得了多少利息,难道还要到银行去挨个查吗?另外,什么叫偶然所得,我也不懂。”陈锡说。
拿出上海地税局发给他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陈锡也是一头雾水。该完税证明上仅列示了“工资薪金所得”和“其他各项所得”的税款所属时期和实缴税款。“他们没有公开我的税前收入,我怎么能够算出来?”陈锡反问。
对于陈锡的疑问,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严锡忠律师告诉记者,“这确实给申报者造成了麻烦。即使有税法专业知识的人,也只有在清楚自己当年各项所得的前提下,才有可能倒推出当年的应税收入。”
“我个人的直觉是,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重点是工薪阶层的工资薪金所得;而企业投资者个人的收入,大部分来源很可能是股息、红利所得,这一项在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中却并没有单独列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一位专家说。
“再就是,对于一些收入现在的法规也没有界定清楚。举例来说,一套房屋如为夫妻双方共有,如果把租赁收入全部计入其中一人的个人所得,显然就不合理。”该专家说。
据《第一财经日报》
靠道德更要靠制度
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严锡忠律师认为,年所得12万元以上群体的各种收入来源比较复杂、零碎,要求每一个人像专业财务会计人员那样能把所得汇总起来存在难度;同时,“灰色收入”也给诚实报税增加了障碍。
上海信利律师事务所刘福元律师认为,目前纳税申报制度的引导性不明确,无法激励纳税人申报。根据我国的税收制度,报税时基本只有补缴税项,可以退税的项目极少,这自然无法激励纳税人主动申报。
“不能光靠口号式的宣传来促进纳税,还应通过制度设计来促进个税申报缴纳的良好运转,比如完善个人纳税档案,对累计纳税贡献多的个人予以奖励。”刘福元举例说,美国就对纳税贡献达到一定数额的纳税人提供更多的公共福利,比如为纳税人及其亲属提供免费就读公立大学的机会等。
“大家对新生事物有个适应过程。主动申报加上税务部门的有效引导,以及更加人性化的法规完善是必不可少的。”严锡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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