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
(记者张渝张魁勇)昨日,市政府正式出台《成都市鼓励企业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从即日起,来蓉创业、服务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市政府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办法》明确,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纳税关系在本市,且年缴税总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电子信息、机械、医药、食品主导产业的企业以及经认定符合本市产业发展导向的高新技术企业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可申请享受《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
高层次人才可享受三大优惠
《办法》规定,引进到企业工作的急需高层次人才,可享受下列优惠政策:(一)安家补贴。经批准,3年内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的安家补贴。(二)财政奖励。经批准,前3年按本人年度上缴个人所得税市和区(市)县级收入部分全额给予奖励;后3年按本人年度上缴个人所得税市和区(市)县级收入部分的70%给予奖励。优惠期满以后的奖励政策视具体情况再定。
(三)保障服务。急需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或随迁;有工作单位的配偶,可由政府人事、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协助安排或推荐就业;未成年子女入托、入学(义务教育阶段)的,由工作单位所在地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就近原则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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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中的高层次人才指:从成都市行政区域外引进到本市企业工作并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才。具有独立知识产权或特殊专长的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职称和学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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