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改规划先听业主意见》追踪
就在重庆“最牛钉子户”令举国关注之际,泸州市百竹园开发商欲改规划纠纷,也进入了法定程序。3月23日,小区业主代表与开发商坐在了一起,就小区临街建筑改不改变原规划一事进行听证。
是改变规划还是“规划调整”?
地处泸州城区景观大道旁的百竹园高档小区,绿化环境良好,令人羡慕。不料,今年1月,泸州市规建部门一纸“批前公告”,激起小区538户业主的公愤:开发商向阳集团提请规建部门,欲将闲置多年未开发的临街低层商业用房土地,改建成4幢26层-30层的电梯公寓,增加500余套商业房。此事经本报报道后,引起了当地人及全国各地网民的高度关注。
听证会上,泸州市规建部门抛出了一个新概念———方案调整。也就是说,开发商泸州向阳集团提请的“将原小区规划中的临街多层建筑,改为4幢高层电梯公寓”的方案,并非“改变规划”,而是“规划调整”。
市民:开发商此举有违合同
听证会上,小区代表根据即将实施的“物权法”,请求规建部门否决开发商的“方案调整”。其理由是:开发商待538套商品房全部售出后,突然要改变原规划方案,小区内陡增500多住户,使原来由1人享受的绿化、公用设施等空间变为2人享有,实质上已构成欺骗;小区所有公共设施属538户业主共同所有的财产,开发商无权处理;开发商为追求利润最大化,损害广大业主的利益,不是“规划调整”,而是侵权;如按此“调整方案”,小区环境将发生根本变化,与购房时业主所得到的承诺不符,开发商也有违合同约定。
开发商:商业用房难以销售
开发商称,该集团要求“调整规划”方案,主要是为了提高土地的有效利用率。目前泸州的商业地产严重过剩,再建商业用房,将难以销售;改建4幢高层电梯公寓,可与城区景观大道整体风貌相匹配。开发商称,“调整方案时会考虑业主利益,将小区网球场、幼儿园扩大调整到更佳位置。”
听证会后,部分业主对主管部门“方案调整”表示担心,他们说,如果主管部门不顾群众利益,片面满足开发商的要求,他们将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者杨元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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