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公共安全、生态环保等行为的行政处罚上限拟由3万提高至10万。市人大常委会将于29日召开的第35次常委会上审议《北京市规章设定罚款限额规定修正案(草案)》,草案中提高了四类行为的行政处罚上限。会议邀请市民旁听。
在以前的罚款限额规定中,上限为3万元,出于形势发展需要,草案设定对危害公共安全、危害生态环境保护、危及人身身体健康和财产等4种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副主任张引称,提高罚款限额主要是为解决目前公民或企业违法成本太低、职能部门执法成本过高的问题。
欲旁听市民,可直接到建国门南大街6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预约,也可电话预约,并于当日会前半小时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登记,凭身份证领取旁听证,参加旁听。预约电话:65291818(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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