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组织机构代码的监督管理,保证代码相关信息的准确、可靠,根据《关于加强全省组织机构代码工作的意见》(川府办发[1998]6号)文的规定,决定实施组织机构代码证年度审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年审范围:
凡2006年12月31日前已申办代码证的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他类型的组织机构均属本次年审范围。
二,年审时间:2007年4月1起至2007年8月31日止。
三,年审应提交的材料:
1,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所有正、副本,已办理代码IC卡(电子副本)的还需提交代码IC卡;
2,“三定”方案或人员编制批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其他有权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他证明文件或批文;
3,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与正反面复印件。
四,办理程序:
1,各级组织机构均应在规定期限内到原发证代码管理机关办理年审。省级登记的代码证在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质量技术监督局代码窗口年审。
2,年审受理后,经审核通过者,代码证上加贴年检标识,当场取件。
五,2007年“四川省代码年检标识”为椭圆型激光全息防伪标签,内有“2007年”字样。凡未通过年审(未加贴年检标识)或超期的代码证均为无效证件,请有关单位注意识别。
六,凡组织机构未按规定申办代码证的、单位信息变更的、过期代码证未更换的、代码证遗失损毁未补证的、单位注销未退证的,均应及时到原登记的代码管理机构补办手续。逾期不办者,将按《四川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七,联系方式:
省政务服务中心省质监局代码窗口电话:028-86958325,028-86639091
监督投诉电话:028-86264506,028-86639964
办理省级代码证年审地址:成都市草市街2号省政务服务中心5楼省质监局政务服务中心代码窗口。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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