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15时许,莱山公安分局瀛洲大街派出所接到莱山房管局工作人员报警电话称,一姓韩的女子拿假房产证欲与一同前来的万某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民警将韩某提供的户籍证明上的照片与房屋产权档案里面的照片进行对照,发现完全不同,民警将韩某传唤回所。
经查,韩某提供的户籍证明、户口簿、二代身份证都是假的。韩某交代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她姓陈,1972年生,中专文化,户籍地为芝罘区珠玑村,现暂住在莱山区清泉寨城中区,没有工作。3月初,她利用租住韩某位于清泉寨房屋的机会,伪造产权人韩某的房产证、户口簿、户籍证明、身份证等,将其租住的房子以35.4万元的价格与万某签订售房协议,并收到万某购房定金一万元。陈某现被刑拘。记者 金海善 实习生 艳燕 房甲通讯员 王光发 刘娴娴
编辑:傅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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