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3月26日电(记者刘大江)记者日前从四川省公安厅获悉,四川省广元市公安局一名副局长和这个市市中区公安分局一名副局长因酒后驾车被免职,同时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记者了解到,2月14日晚,广元市公安局副局长罗勇在这个市西大街一酒楼饮酒用餐后开车离去时,被四川省公安厅暗访组发现,当场制止。
2月16日,四川省公安厅对罗勇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建议广元市委免去其广元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责成广元市公安局党委给予朱刚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去其广元市公安局市中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职务。3月5日,广元市委按照组织程序免去罗勇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3月7日,广元市公安局免去朱刚市中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职务,并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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