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幸)近4个月来,家住天河体育西路某小区7楼的林先生一直处于烦恼之中。原来5楼的租客私自开了一家饭堂,每到中午,炒菜声、叫喊声、大功率抽风机的嗡嗡声此起彼伏,噪音严重妨碍了他的午休,油烟让6、7、8楼的业主叫苦不迭。
记者发现,在天河区体育西路,由于汇聚了众多办公场所,自然成为餐饮业重点出击的市场。部分企业有自己的饭堂,为了省下一笔租赁费,企业通常选择租用小区内部的房子作为自己的饭堂。而找不到场所的快餐供应店也把目光瞄准了小区内的出租屋,造成天河体育中心附近的小区饭堂林立。
《物权法》的出台,让林先生着实高兴了好一阵。林先生告诉记者:“《物权法》明确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我就是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嘛!”手握“尚方宝剑”的林先生在《物权法》全文出台后第二天就找到物管,识趣的饭堂经营者虽有不愿,但还是答应了尽快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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