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卫疾控字[2007]24号各区(县)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有关技术机构、研究院所:
根据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北京市职业病防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卫疾控字[2006]65号文)的规定,市卫生局拟在2007年3月组织开展职业病防专业(含放射防护)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
一、考试专业设置: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含放射防护)
(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含放射防护)
(三)职业病诊断
二、报考办法:
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或登陆首都之窗www.beijing.gov.cn,北京卫生局网页职卫机构管理,下载),经所在单位同意,由各单位统一组织人员报考。
三、考试报名时间:
2007年3月8日—3月9日北京市职业卫生技术机构资质审定管理办公室负责接收报名表。
四、考试大纲的取得方式:
需要各专业资格考试大纲的人员,由单位凭报名表,到北京市职业卫生技术机构资质审定管理办公室统一领取。
五、考试时间、地点:
2007年3月底前组织考试,具体时间由北京市职业卫生技术机构资质审定管理办公室,根据各专业报名人数具体安排后,及时通知报名人员所在单位。
六、北京市职业卫生技术机构资质审定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6号教学搂一层105房间
接收申请时间:8:30—12:00,13:00—16:00
联系电话:64407061
二〇〇七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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