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涉及到经典重拍和对那段历史的重新描述,所以电视剧《杨三姐告状》这几天一直牵动着记者的眼球。看着看着,就看出毛病了,在3月25日晚播出的第26、27集中,区区一个县官,居然就判了丫环红姐“斩立决”,而且是立马执行。这真是把“斩立决”这一刑罚的意义给字面化了,与实际情形是大大的不同,为了避免谬种流传,有必要在此说道说道。
在《杨三姐告状》第26、27集中,杨三娥穷追不舍,并用高成栋给的三万两银子打点陶知县,陶知县见钱眼开,抓了那晚去过厨房的林媚春和一个老马子。
高成栋心急,在吴献铭的策划下,让丫环红姐顶替主子林媚春。原以为只是代主子受两天罪的红姐,不想真做了替死鬼,被拔了舌头后,还被混蛋县官判了“斩立决”。这段剧情也真是荒唐,判了“斩立决”也不打紧,居然立刻拉出去砍了头,连“午时三刻”都不用等,连林媚春跑出来看一眼都没来得及。这事做得真是糊涂到家。
然而,实际上,在那个时代也全然不是这样的。
中国古代法律规定,地方各级司法部门对拟判处死刑的案件应逐级申报最高司法部门或者皇帝进行审查核准,以便最终决定是否适用死刑并交付执行。这一死刑复核制度是我国古代刑事诉讼法中的传统特点之一,也是中华法系区别于世界其他法系的显著标志之一。明清时期的死刑,分为立决(立即执行)和秋后决(秋后执行)两种形式。清律称前者为“斩立决”,“绞立决”,后者为“斩监候”、“绞监候”。凡是性质特别严重的死刑案件中,如谋反、大逆、谋叛及杀人、强盗罪中之严重者,要立决,一般死刑则待秋后决。这两种死刑都要经过最高司法部门和皇帝的审核批准。对于立决的死刑案件,明朝建立了朝审制度加以审核。朝审是天顺二年下诏,三年开始实行,且从此“永为定例”。清朝在明代的基础上实行秋审和朝审两种复核制度。秋审是审核地方各省所判的监候案件,朝审是审核刑部所判的监候的案件。
一个丫环,就算犯下杀人之罪,又何以至于要立决,而且不待秋后执行?况且根本没有逐级上报经过审查核准?就算那个陶知县是个花钱买官当的混蛋,但他身边的师爷可是大明白人啊。而且,即使要立刻执行,刽子手也没有立刻就能准备好的,还要祭刀呢。
那么,为什么要秋后问斩?因为秋性属“杀”,早在汉代起便有“秋冬行刑”的规定,除谋反、谋大逆等罪犯即时处死外,其他的死囚均待秋季霜降后至冬至前进行。那么,为什么又要“午时三刻”再处斩呢?一说是午时三刻(差不多是中午的12时),这个时间,阳气最盛,人的影子最短,迷信的说法中,此时可以用旺盛的阳气来冲淡杀人的阴气。还有另一层意思,在“午时三刻”,人的精力最为萧索,处于“伏枕”的边缘,所以此刻处决犯人,犯人也是懵懂欲睡的,脑袋落地的瞬间,也许痛苦会减少很多。这样看来,选择这样的时间来处决犯人,有体谅犯人的意思——即使对死刑犯,也要讲点人道的。
影视剧创作繁荣了,自由了,但总要讲点真实性、尊重历史吧,不能望文生义,信口开河,连基本的常识也不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