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3月27日,北京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负责人表示如果市民复制、出售或传播有色情内容的手机图片、视频或者彩铃超过一定人数的,将被认为是传播淫秽信息,可被处以治安拘留,情节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样,二手手机销售、维修商若利用淫秽物品牟利,也将被处以治安处罚直至被追究刑责。 |
本报讯(记者卢国强通讯员欧阳文)昨天北京警方表示,将严厉查处手机用户传播淫秽信息的行为,利用手机复制、传播淫秽物品者将面临治安拘留的处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仅3月以来就有8人因此行为被刑事拘留。
记者在搜索引擎上输入“手机电影下载”,在0.001秒内竟搜索出300余万个网页,随机打开一个,其中“情色大片”、“艳女”等字样随处可见。在一些二手手机市场、手机维修商店,纷纷推出了帮顾客下载拷贝电影、图片的服务,一张图片收费不过五六元,而一部一小时左右的电影收费也不超过10元。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负责人表示,如果市民复制、出售或者传播有色情内容的手机图片、视频或者彩铃超过一定人数的,将被认为是传播淫秽信息,可被处以治安拘留,情节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样,二手手机销售、维修商若利用淫秽物品牟利,也将被处以治安处罚直至被追究刑事责任。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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