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完订金铺位消失
商场称商家涉嫌欺诈已向警方报警
晶报讯(记者邓媛)“付给了柜台近一万订金,没想到他们就这么消失了!”春节前,市民吉小姐在罗湖区梨园路的某广场一家橱柜铺位订制了一套橱柜,可年后她却发现铺位竟“人去楼空”。
吉小姐订制橱柜的铺位位于该家居广场内,她与一家名为“专业集成橱柜”约定先支付5500元订金,半个月后上门安装。另付一并安装的水笼头、毛巾架及油烟机等费用3600元。过年后,吉小姐却意外地发现,铺位竟“人去楼空”,销售方留下的电话号码处于关机状态。吉小姐随后找到商场管理处,但管理处方面并未立即答应给予赔偿。
记者随后来到该广场,该广场一位姓谢的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该铺位年后未再开业,截至目前已有两个月铺面租金未缴纳。针对吉小姐的问题,他们发现,吉小姐直接将钱交给柜台方,而柜台为其开具的发票,并非是商场提供给柜台的发票单据,他们目前已向警方报警。
对此情况,记者采访了万商律师事务所的陈王生律师,他认为只要吉小姐能证明该交易在商场内完成,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柜台与商场应对吉小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商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柜台追偿。陈律师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物品时,确认购物票据(如发票、收据等)是买卖合同成立的凭证,应注意票据开具的主体并妥善保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与损失。(请报料人领取50元报料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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