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驾考新规正式实施,但对我省考生影响不大
通讯员 王刚 方帆 本报记者 徐曼丽
早报讯这段时间,杭城驾考报名络绎不绝,很多人担心4月1日后,公安部修订的驾考新规定将增加考试难度。
变化一:实际道路作为单独考试内容
新规定中最大的变化,将原来科目三中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限速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百米加减挡、起伏路行驶,习惯称“9选6”考试项目,移到了科目二。科目二考试项目现在调整为桩考加上述项目共十项内容。
调整后的科目三,专考实际道路驾驶。
变化二:A、B类准驾车型夜考必考
夜间考试,我省2005年在全国率先实行,到了2006年,对报考C、B、A类准驾车型的,夜考抽取比例提高到20%、50%、80%。
这次公安部修订的91号令规定,报考A、B类准驾车型的,全部进行夜间考试;报考C类准驾车型的,随机抽取不少于20%比例。
变化三:科目二仅有一次当场补考机会
新规中,科目二考试将采用记分制。旧版评判标准仅是“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新规中,增加了影响行车安全项目的评判分值。如桩考中,原来发动机熄火一次即为不合格,现在只扣10分,而增加了“在不准许停车的行驶过程中停车一次,扣10分”等评判内容。
4月1日以后,在桩考和科目二其他项目考试中,只能当场补考一次。换句话说,学员如果当场补考桩考,科目二其他项目就不再有当场补考的机会。只有初考时桩考合格后其他项目考试还有一次补考机会。
在公安部91号令的基础上,我省对科目二报考C类准驾车型的考试项目,从原来的7项调整为5项,而国家规定不少于4项。也就是说,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3项为必考项目外,其他两项将在剩下7项内容里随机抽取。
变化四:科目三考试不在场内道路进行
修订后的科目三考试基本项目有13项: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学员考试不得少于10项,而评判标准也逐项细化。
我省进一步明确科目三考试一律不得在场内道路进行,考试里程不得少于两公里。如白天晚上都考的话,晚上考试项目不得少于7项(含夜间行驶项目),里程不得少于1公里;如只参加夜考的,实际道路考试项目不得少于10项,里程不得少于两公里。
新规更注重考安全意识
省公安厅交管局车管部门负责人表示,近日,社会上出现一股赶考热,这完全没有必要。
近年来,我省的夜间考试、考试员异地交叉考试等措施都是早一步实行的,并且严格执行评判标准,执行91号令后,难度变化不会很大。新规定提高了驾考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针对性,更注重对考生安全意识、实际道路驾驶操作能力的考核,对学员来说,只是增加实际道路驾驶的培训时间。(28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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