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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命争路立遗嘱防不测 邻居为路“激战”两年(组图)

  马家门前的“小路”被邻居崔家用栅栏封闭。崔家认为这是地,不是路。
就是这条小路,让两个邻居反目。

前门无路,只能走狭窄的西门。

  一条30米“小路” 是路?是地?邻居各执一词“激战”两年

  “实在不行到最后只能拼命!”“他们不让我活!我还能让他们活?!”在平谷区南独乐河镇峨嵋山村,两户原本和睦的邻居竟然争吵长达两年有余。在两年多时间里,冲突双方曾经3次起诉至法院,5次拨打110,甚至发展到手执刀棍“夜闯”邻家。而这一切竟只缘于对一条位于两家农户之间的30米长“小路”的争夺。

  一行栅栏

  斩断30米长小路

  马家的拖拉机开不进家里,摩托车得寄放邻居家。


  昨天,记者来到峨嵋山村马女士家,从一扇只能容一人通过的小门走进去,就来到了她家的院落。马女士说,现在,两家中间的小路已经被封,她们只能由西门进入家中,不但自家的农用拖拉机开不进来,连摩托车都得寄放在邻居家。

  穿过院落,她将记者带出东门。一出东门,记者看到,邻居崔家的院落就位于马家院落的东侧,大约相距6米。不同的是,马家开的是东门,而崔家开的是南门。正对着崔家南门的是一大片栅栏圈起来的果树林。据马女士介绍,这片果林大概有5.5亩。紧邻果园的西侧,有一条南北走向、长约30米、宽约6米的小路,马、崔两家的门口都修有门坡,通向这条小路。马女士说,这条路通向村里的官街,如果由这条路通行,十分方便。记者看到,小路的尽头已经被一个木栅栏封了起来。

  两年冲突

  3次起诉5次报警

  崔家纠集十多人手持菜刀、铁棍,翻墙进入马家,将玻璃和房门砸坏。

  马女士说,两家邻居的关系原本不错,并没有不快发生。2004年末,崔家突然找到她家。“当时他说,那条路以后不能走了,你家到村里另找路吧。”当时崔家的理由是,原本那里是农田,根本没有路,是崔家花了1000元钱才开的这条路。而且,他已经与果园的主人——村民刘先生达成协议,刘先生将这片果园最东侧的3行树以西的部分包给了他,那么西侧的路也就是他家的,因此,他有权不让马家通行。马女士说,这个要求让马家十分费解,难以接受。因此,从2004年末开始,一直到今天,围绕着这条路,两家邻居已经撕破脸皮,甚至动刀动棍。

  “只要我一踏上这条路,他们就站在房顶骂我。”马女士说,一次她站在门口喂狗,栅栏被风吹倒了,崔家的人就认定是她推的,对她就是一顿辱骂。在争执的两年间,由于崔家曾多次在自己家的门坡下面累积大石块阻断小路,她家就曾3次起诉至法院,并且5次拨打110,其中最严重的一次被马女士称为“夜闯”。2005年5月1日凌晨,崔家纠集十多人手持菜刀、铁棍,翻墙进入她家,将她家正房的一块玻璃和房门砸坏,虽然最后经法院调解,崔家修复了砸坏的东西,但那次“夜闯”却让她12岁的儿子受到了惊吓,变得非常沉默。

  记者看到,村委会曾于2005年5月下达了一份调解意见书,上面写着:“经党支部村委会研究决定:现在你们两家行走的道先继续行走,以后再另行调道。”可是,崔家却根本不予理会。马女士说,自己近期曾于无意中发现,为了再次应付与崔家的冲突,丈夫竟偷偷立下了3份遗嘱,这让自己心酸不已。

  各执一词

  马家:20年前就是条路

  “他说这里没有路,是庄稼,这怎么可能?我1993年嫁过来的时候,130车就载着我从这条路上进的家门!上任房主两次结婚的婚车也都是从东门走的。”马女士拿出以前的房主写的证明,记者看到,声明上写明房子自1986年建成,西面就没留门,一直走东门,她说,这些字据可以说明这条小路原本在崔家还没有搬来时就已经形成了。而且,在农村有个说法,那就是一般都走东门,不走西门。本来自己家是没有西门的,西门开出来也只是为了通向煤棚用的。由于西门连着厕所等建筑,因此,要加宽西门就必须拆房子,工程巨大,费用根本负担不起。

  崔家:压根不是道,是地

  而崔家则始终强调,马家所说的“小路”根本不存在。“那压根儿就不是道,而是地!”崔先生表示,原本村委会曾说过,会在两家往北的地方开出一条道,但后来一直没批,才改走南边。而且现在果园3行树以西的地都是自己承包的,“我每年要靠这块地吃饭呢!”他说,每年秋天,都会在这条“小路”上种玉米,“就算我让他家走,他家也没法走啊!”而马家是后搬来的,一直就走西门,一年前翻新房子才开了这个东南门,是马家强行走这个门占了他家的地。

  至于曾带人夜闯马家,崔先生没有否认,“他们不让我活!我还能让他们活?!”他表示,马家的门坡也占了他家的地。至于可否两家平分这条小路,他表示不能接受,并声称不是自家不接受调解,而是马家不愿意,还一直想多占地。

  涉及果园到底属谁关系重大

  崔家现在的果园,是经过数次转手之后承包的。

  在采访过程中,峨嵋山村村委会的一位工作人员透露,法院曾于近日找到村委会了解情况。在与对方的沟通中他了解到,这片果园究意属于谁在此事中干系重大。原来,这块地最初属于村里三组所有,于1997年承包给村民丁先生,期限到2011年。但自从承包日起,这5.5亩土地就一直由另一位村民刘先生耕种。他表示,村委会保留的承包合同是与村民丁先生签订的,因此,有关于这块地的问题就应该由丁先生说了算,而不是由崔家决定。但法院却认为,合同并不能决定问题,而是应该看每年是由哪个人交的承包款这样的既定事实,是谁交纳的,这块地则应属于谁家支配。

  于是,记者找到这块土地现在的耕种人刘先生。他在接受采访时显得十分不情愿。他表示,这5.5亩地确实属于他,每年275元的承包费用也是由他交给村里。有一次,崔先生找到他,表示自己家地里的桃树都砍了,孩子没桃吃,所以才向他要3行树以西的部分耕种,对方一次性给了他承包5年的费用,高达2000元,折合下来每年400元。于是,双方签订了一份协议,将果林西侧的3行树以西部分包给崔先生耕种,一直到承包合同到期时,将5.5亩土地交回队里。因此,马、崔两家对于小路的纠纷,与他无关。而崔先生也表示,承包土地的费用是由他交给刘先生,再由刘先生将承包款交到村里。

  在回答记者问题的过程中,刘先生始终表现得很不情愿,甚至在中途突然对记者“发飙”,由此导致了马家夫妇与刘先生的争吵。在争吵中,马女士十分气愤,指责刘先生不应该将地随便包给崔家,而导致了今天马、崔两家的纷争。而刘先生则表示,关于这个问题,马家已经多次找他进行核实,自己实在不愿卷入这起纠纷中。

  对话·崔家

  他们不让我活,我还能让他们活?!

  记者(以下简称记):“为什么这条过道不许马家走?”

  崔先生(以下简称崔):“那里根本没有道,一直都是地!是我花钱承包的,她家从这里走,就是强占我家的地!”

  记:“如果不从这里走,马家应该怎么走?”

  崔:“他们可以走西门!东门本来就是后开的。”

  记:“你曾经带人夜闯马家,并打了他们?”

  崔:“嗯,他们不让我活,我还能让他们活?!”

  记:“马家怎么不让你活了?”

  崔:“他们修门坡,多占了道,还非要走这条道,会踩坏我家地里种的玉米梗!”

  对话·马家

  打不过他们,到时候只能拼命

  记者:为什么不能开西门?

  马女士:农村有个说法,一般都走东门,不走西门。而且改西门就等于拆房,费用负担不起。

  记者:争执了两年多,现在家里生活如何?

  马女士:“夜闯”事件发生之后,孩子受了惊吓。现在为了他,我班也不上了,就在家里织些毛衣卖钱,家里的钱已经被掏空了。

  记者:如果争执冲突起来,你们采取什么态度?

  马女士:一般都不和他们硬来,就躲着,为这事进监狱不值得。

  记者:为什么想到立遗嘱?

  马女士丈夫:我想,这件事如果一直不解决,我也只能强行走这条路。我也打不过他们,到时候发生流血事件肯定不可避免,只能拼命了。

  村委会说法

  同意马家先走此路

  峨嵋山村村委会的工作人员表示,两家关于小路一事的纠纷,已经持续了很久,确实是一件比较棘手的事情。他认为,首先,无论这条路走了多久,这条小路目前确实已经形成了。其次,当初马家购房时,曾立了一份文书,村委会的几位成员在上面签了字。记者看到,文书上清楚地写明,马家居住的房子东西至官街,也就是说,在马家东侧确实应该存在一条路。他表示,签订这份文书时,这条官街还没有打通,并且由于种种原因,这条官街至今没有打通,因此,村委会在这件事上确实存在失误。而且村委会已经发了一个调解意见书,同意让马家先继续由此路通行。他说,这几点说明马家在这件事情上的优势。

  最终将等法院裁决

  在采访过程中,马女士曾提出由村委会出面丈量果园的面积,如果面积足够5.5亩,那条小路就不应算在果园面积之内。对此,这名工作人员表示,在农村,说起土地的面积一般都是个约数,并不是精确数字,其外围的部分土地也可能属于这个面积范围,因此,丈量土地面积也不能说明问题。其实,村委会曾提出可以将此路一分为二等协调办法,但崔家始终不同意。他透露说,由于该问题处理起来比较复杂,村委会目前的建议就是最终将此事交给法院来解决,等候法院的裁决。

  律师说法

  承包合同并不规范

  针对马家和崔家的道路之争,记者咨询了诚辉律师事务所诉讼部的律师韩强。韩律师表示,现在这两家人各执一词,一方认为此处有“道”,另一方却认为没有,根源在于作为土地发包方的村委会与承包人所签订的合同本身并不规范。村委会表示,合同上的“5.5亩”为约数,过于含混,未能明确承包具体范围。并且,土地经营权的转让须经发包方同意,这块地虽已转包,但如未在发包方村委会进行备案,就是违法的。而上述不规范直接导致了目前马家和崔家的矛盾,最终彻底解决这一矛盾只能通过法院。

  以侵犯相邻权起诉

  韩律师还表示,通常两处相邻不动产,如宅基地之间都应留有一定空间,供双方出入,任何一方都不得将此通道封死。相邻双方应团结互助、公平合理地处理通行的相邻关系,如对相邻方造成妨碍、损害,应停止侵害、排除障碍,甚至赔偿损失。韩律师认为,即使通过举证,两家之间这条通道确属于崔家,他们也应对相邻方负有容忍义务,留出空间供对方通过,建议马家以侵犯相邻通行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记者手记

  与其头破血流

  不如退后一步

  一条6米宽、30米长的土路,成为困扰了马女士一家两年多的心病,成为近在咫尺的两家人之间的“雷池”,谁都不得越过半步。而一旦逾越了这道洪线,则很可能挥拳相向。接受采访时,马家却一再表示,他们并不想弄成这样,也希望和睦相处,而如果事与愿违,也只能硬碰硬,“拼个你死我活!”而崔家也表示,赌的就是这一口气。除去引发了崔、马两家的纷争,村委会、与该果园有过承包关系的村民也被卷入其中,使得矛盾进一步升级,并酿成了一系列的争吵、甚至暴力事件。

  一条窄而短小的路,一些肝火旺盛的人,守住各自的利益,谁也不肯退让。其实,地界容易越过,难以打破的是心灵的防线,而千金难换人与人之间的情谊。此时,又何必大动干戈?有时,进一步悬崖绝壁,退一步,却是海阔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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