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3月27日讯 (记者谢向荣实习生龙亭颖)今天下午,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将关于自行拆除复兴城D栋违法建筑有关要求的函送达当事人。当事人上海东硕投资有限公司总裁沈浮签收,并表示从明天起将按《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拆除的面积进行拆除,但希望拆除的限定时间能够宽松到两个月。
《行政处罚决定书》限期当事人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完毕未经批准擅自加建、改建的建筑物,以及隔墙、楼梯等构筑物,并按照规划部门许可的内容,在规定期限内将复兴城D栋恢复至项目竣工验收时的状态。同时,当事人逾期不按照以上要求采取改正措施的,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此外,还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处以121万元的罚款,并要求在4月5日之前根据处罚决定书的罚款金额缴纳罚款,如逾期不交纳罚款,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今天下午,沈浮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原本想提出行政复议,但在多方了解及探讨后,最终还是接受了处罚决定,一定积极配合自拆。今天下午,用于拆除工作的设备已经进场,明天将开始进行正式的拆除。但他表示,由于在改建加建之前,为了稳固楼体,对结构进行了很多加固的工作,这些钢筋水泥添上去容易,拆下来很麻烦,希望有关部门能允许放宽时间到2个月内能够将复兴城D栋恢复至规划许可的状态。
沈浮说,该公司原来的一些负责人对政策了解不够,接手项目后,在没有报建的情况下,就改建加建,公司内部已处罚了相关责任人。同时他坦承,该公司的这次投资是失败的,目前仅拆除土建部分以及缴纳的罚款,就损失了几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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