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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创新 勇立潮头 业绩辉煌 记迅速发展的深圳律师业

  记迅速发展的深圳律师业

  [核心提示]

  深圳律师业的发展速度让人惊叹。

  1980年我国恢复律师制度时,深圳只有3名律师和一个法律顾问处。20多年来,随着我国第一个经济特区从小渔村变成了初具规模的现代化大都市,富有专业精神、朝气蓬勃的深圳律师队伍迅速发展壮大。

截至目前,深圳已经有4131名律师和234家律师事务所,其中本科以上学历的律师3653人,占全市律师总数的88.44%,律师数量增长速度和城市人口占有律师比率居全国各大城市前列。

  深圳律师业的改革创新成就令人瞩目。

  从成立全国首家律师事务所,到率先在全国开拓多个领域的律师业务,再到开创执业律师竞选会长的先河,深圳律师不断开拓进取,创下了我国律师发展史上的多个“第一”。在深圳这片改革开放最前沿的热土上,在我国民主法制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不断向前推进的过程中,深圳律师积极参与、促进当地的政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近年来,在司法部、广东省司法厅、深圳市委和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圳市司法局先后开展了律师队伍教育评查、教育整顿、规范化建设等一系列活动,积极为律师执业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使深圳律师队伍的行业建设得到加强,律师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律师的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更趋紧密。实践证明。深圳律师队伍是既有政治大局意识、又有深厚法律素养的高素质群体,是党委和政府可以信赖、人民群众可以依托的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是构建和谐深圳、法治深圳不可或缺的一支重要力量。

  深入社区谱写和谐新篇章

  在深圳市司法行政机关的精心组织和领导下,深圳律师全面参与到“法律进社区”活动中。他们深入全市各个社区,贴近广大群众,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调解民间纠纷,帮助市民群众按照法律规定合理表达诉求,依照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做出了重要贡献。今年2月2日,深圳市委书记李鸿忠对该市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予以肯定,表示“律师进社区的作用较大,效果很好。”

  律师担当“法律进社区”的生力军

  社区是社会的细胞,建设和谐社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2006年初,深圳市委市政府提出开展“基层基础年”的号召后,该市司法行政机关全面启动了“法律进社区”工作。他们整合各种法律资源,发挥职能作用,深入社区开展法制宣传、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兼具专业和职业优势的律师队伍,在“法律进社区”活动中担起了生力军的重任。

  2006年3月29日,深圳市司法局召开了有500多名律师参加的全市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动员部署大会。深圳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谭国箱在会上寄语广大律师,“认清自己肩负的使命与责任,主动为深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积极参与到‘法律进社区’的活动中,全面提高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深圳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李英才做了动员部署。深圳律师送法律进社区的活动自此全面展开。

  为了确保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的迅速开展,深圳市司法局专门成立了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有关管理办法,并出台了《深圳市司法局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方案》,对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一把手”亲自抓务求见实效

  深圳市司法局新一届领导班子成立之初,深圳市委主要领导就提出“要进一步做好各项司法行政工作,尤其要大力加强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和律师管理三个方面的工作”的要求。

  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正是涵盖了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和律师管理三个方面,自然成为深圳市司法局党委班子重中之重的工作,一把手亲自牵头抓,各党委成员分工挂区抓,务求抓出实效。

  为了理顺与有关基层组织的关系,解决律师进社区的一些实际问题,市司法局党委班子多次听取市律协有关工作汇报。深圳市司法局局长李英才与分管律师工作的副局长邹从兵多次前往市律协、各区司法局以及多家律师事务所实地调研,积极推进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的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在全市铺开的同时,市司法局还认真抓好宝安区的试点工作。该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多次前往该区所辖的观澜、福永、公明、龙华、西乡、新安、石岩等街道办、司法所及社区调研,指导协调律师进社区等三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仅半个月时间,宝安全区12个街道、173个社区都分别与挂点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服务协议书。全区共有346名律师进驻社区服务,并取得显著效果。

  2006年10月11日,深圳市司法局在宝安区福永街道办召开了全市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现场会,总结了前一阶段的工作,现场推广宝安经验,并提出了组织、人员、场地、工作制度、工作目标“五落实”的工作要求,有力推动了全市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活动的进程。

  为提高广大律师进社区的积极性,深圳市司法局加大宣传力度,一方面组织各区司法局领导、街道办分管领导、律师所负责人和社区工作站主任参与挂点律师所与社区工作站《法律进社区服务协议书》的签订仪式,为律师所和社区共同开展律师进社区工作牵线、搭桥,推进律师和社区工作站的良性互动;另一方面组织司法所通过印制宣传手册、制作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制作宣传牌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律师进社区工作宣传。与此同时,深圳市司法局还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律师进社区工作,扩大社会影响,调动广大律师的积极性。

  答疑解惑化解纠纷维护稳定

  律师进社区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为深圳广大群众提供了实实在在的帮助,解决了许多棘手的难题,受到了基层组织的支持和广大居民群众的拥护。

  据统计,至2006年底,深圳律师共接受社区群众法律咨询8万多人次,参与调解各类纠纷4200多件,开展普法讲座1490多场次,代理诉讼536件。

  深圳各街道办事处对律师进社区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律师走进社区,帮助基层解决了很多棘手的问题。许多居民群众感慨地说:“以前认为律师高不可攀,现在律师就在我们身边,很好相处,而且给我们提供了实实在在的法律帮助。”

  深圳市司法局坚持以为群众做好事、做实事为出发点,多途径、多形式地推进律师进社区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2006年,深圳市司法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三个百场活动”。参与这一活动的300多名律师紧紧围绕“公民责任与义务”的主题,结合社区实际和群众生活中的案例,深入浅出地向群众宣讲法律知识,组织群众讨论,提高了普法的效果。与此同时,深圳市司法局通过组织律师指导、参与人民调解,提高了调解质量,及时化解了大量的纠纷。目前,律师已成为深圳社区市民调解的一支重要力量,社区中的一些难点热点问题和群体性纠纷中,越来越多地出现了律师的身影。广大律师凭借谙熟法律,容易赢得当事人信任的优势,积极参与征地拆迁、旧城改造、清理违法建筑、欠薪等热点难点问题的调处,避免了矛盾的激化。随着工作的深入开展,街道、社区越来越重视律师在促进依法治理、依法行政中的作用,许多街道和社区聘请挂点律师为法律顾问,与律师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关系,在重大的涉法问题上积极邀请律师参与研讨,充分听取律师的法律意见,有效提高了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

  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

  深圳律师进社区以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也形成了一些值得总结的经验。

  经验之一:改革创新精神是推动律师进社区工作的原动力。

  改革创新是深圳的根,深圳的魂,是推动深圳发展的不竭动力。深圳律师业发展20多年来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与该市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管理机制的大胆探索和不断改革密不可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圳市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发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引导全市律师深入基层社区,用自身的专业知识服务广大群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深圳律师的发展揭开了新的篇章。

  经验之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是做好律师进社区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深圳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启动以来,始终受到该市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深圳市委书记李鸿忠对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予以肯定,表示“律师进社区的作用较大,效果很好。”深圳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谭国箱十分重视律师管理和法律进社区工作,多次听取市司法局的工作汇报,对律师进社区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宝安区作为试点单位,区委书记周林祥、区长李文龙同志十分重视此项工作。各区、各街道积极配合律师进驻社区,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大力支持。

  经验之三:主管部门建章立制强力推进是做好律师进社区工作的重要保障。

  从开展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之初,深圳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李英才在调研时就明确提出,要扩大法律进社区工作的内涵和外延,建立价值评估体系,将法律进社区工作作为一项制度来执行,并将其纳入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考核目标来监督执行。深圳市司法局律管处制定了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软硬件规格标准,并协调律师事务所与驻点社区签订《“法律进社区”服务协议书》。通过建章立制,实行规范化管理,深圳市司法行政部门建立健全了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的长效机制。

  严把“法律关”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深圳经济的快速发展,既为律师大展身手提供了大好机遇,也对深圳律师业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深圳市司法局的组织引导下,广大律师深入经济建设一线,通过担任法律顾问为企业当好法律参谋、参与重大项目谈判把好法律关、开展非诉讼法律事务预防和化解经济纠纷、代理诉讼解决经济矛盾等多种手段,使企业走上依法经营、依法发展的轨道,为推动深圳经济的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2005年,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历时两年、参考多个国家和地区相关范本后,协助有关方面制作的《深圳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一出台就被国家建设部城市建设司作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向全国各地推广。

  跨越深圳湾海域、连接深圳与香港的深港西部通道工程,是深圳、香港两地政府共同投资建设的国家大型重点跨境项目。广东万商律师事务所在2004年11月受聘担任深港西部通道工程法律顾问以后,针对该工程建设标准高、工程量大、施工时间紧的特点,组成了专门的法律服务工作团队,及时、优质完成了大量工程招投标、施工、监理等合同的起草、审阅、修订等法律事务,全面介入政府间谈判、商务谈判以及合同冲突解决,深入参与了深港两地政府关于深港西部通道工程所涉法律冲突的研讨会议和谈判,创造性地为这一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提供了高水平的法律服务,赢得了深圳市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各建设部门的一致称赞。目前,深港西部通道大桥建设进展顺利,并定于今年7月建成通车。

  近年来,深圳市律师协会向该市国资委提交了《申请律师参与国有企业改制的报告》、《律师在国企改革中的业务规范》、《关于发挥律师在国企改革中作用的报告》,有效推动了律师对深圳市国有企业改革的参与。此外,深圳市律协还通过组建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律协工作站,推介律师担任国资委控股公司法律顾问,参与市政府采购中心专家团,应聘银行法律顾问、参加省华资企业律师顾问团等形式,为律师逐步进入深圳经济建设的各个领域创造条件,拓宽了律师参与和促进经济建设的渠道。

  热心公益 回馈社会

  热心公益事业,用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回馈社会,这是深圳律师的一大特点。

  由深圳近百名律师组成的深圳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义工队是我国内地首个律师义工队。这个以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宗旨的志愿者团体自2006年11月成立以来,开通了热线电话提供各类涉及未成年人问题的法律咨询,组织律师义工到学校举办法律讲座,深入社区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方面的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并为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以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个案提供法律帮助。通过辛勤而富有成效的工作,深圳律师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和社会稳定默默奉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深圳的外来劳务工数量在全国最多,目前已达700多万人。为了更好地为这一群体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2005年6月,已执业20余年的资深律师段毅发起成立了专门面向劳务工的广东劳维律师事务所。截至2006年9月,该所为职工群众免费进行法律咨询300人次,代理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诉讼案件70余件。律师段毅还先后三次向深圳市总工会领导介绍律师为劳工维权的情况及劳工维权所面临的困境,提出建设性意见。在律师人员少、案件多、争议标的小、律师代理收费低及工作量大等重重困难的情况下,段毅律师仍不改初衷:“无论有多大困难和亏损,劳维所在劳资双方的纠纷诉至劳动仲裁或诉讼时仅作为劳方代理人的承诺不变,建立和谐劳资关系、维护劳工合法权益的这一办所宗旨不变。我们有信心把劳维所越办越好。”

  扶贫济困、捐资助学,深圳律师同样是热情地伸出援手。

  “深圳律师延安希望小学”是深圳律师捐款40万元与延安市人民政府共同改建的一所小学。十多年来,广大律师从未间断为学校和学生捐款捐物,在律师们的不懈关心和支持下,该希望小学的教育水平逐步得到提高,被延安市教育局评为“优秀学校”,也是延安市农村中心小学中唯一一所获此殊荣的学校。自幼家境贫寒的广东百利孚律师事务所王允庆律师从事律师工作后,他积极响应深圳市司法局号召,从事公益活动回报社会。经过细致扎实的调研和联系,选定广东省英德市大镇镇牛光岭村牛光小学作为助学对象,与该校贫困学生订立了一对一扶助协议,资助50名小学生直到初中毕业。

  印度洋海啸后,深圳律师捐出善款30.9万元。去年粤东台风期间,深圳广大律师又为受灾地区踊跃捐款,市司法局领导和市律协负责人亲自将几卡车救灾物资送往灾区。此外,广大律师还自发组织了对身患白血病的外来女工爱心捐助、帮助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少数民族贫困学生、支援贵州贫困地区建设、扶贫帮教捐助安徽省金寨县等社会公益活动。

  积极参政议政踊跃建言献策

  深圳市司法局积极推荐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鼓励律师多渠道参政议政。目前,全市共有36名律师担任省、市、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3名律师被聘为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律助理,21名律师被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聘为法律顾问。

  深圳律师在参政议政中充分发挥精通法律和社会接触广泛的优势,将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愿望通过法律工作者的思考和建议,最终变成党委政府的决策施政,在各级党委、政府机关和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连心桥。他们问政时的专业、理性、精准和高度负责的政治使命感,也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人大、政协的充分肯定。

  每年广东省、深圳市以及各区举行“两会”时,深圳律师中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交的具有建设性的议案和提案,都引起了会议以及有关政府部门的关注和重视。在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广东万商律师事务所张丽杰律师领衔提出了关于制定《广东省律师执业保障条例》、《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条》以及关于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立法、关于建立完善信用法律体系的立法共5件议案,被誉为“议案状元”。担任民建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的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李建华律师,其提出的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和民营企业新型法律纠纷解决方法的建议,在2000年和2004年均被民建作为提案分别提交深圳市、广东省和全国政协并获得采纳,其中知识产权保护提案还被全国政协评为2000年度优秀提案。

  自从四年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施行聘用法律助理制度以来,出任法律助理的深圳律师积极协助兼职委员起草法规草案、议案及建议,在立法调研、听证等工作中为兼职委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以及为兼职委员审议法规、议案提供相关资料和法律意见。此外,担任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法律顾问的深圳律师,在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成为社会管理的一种新型资源。

  参与信访工作也成为深圳律师参政议政的重要渠道。2005年8月1日,深圳市政协委员、广东万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志走进该市市政府信访办法律咨询室,成为了全市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制度实施的第一人。

  此后的每个工作日,都有一个由在深圳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前往深圳市信访办轮流值班,无偿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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