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外逃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出逃前职位 年龄 逃往地 涉案金额(人民币)
于志安 武汉长江动力集团公司董事长 63岁 菲律宾 1亿元
丁岚 中国银行北京劲松分理处主任 36岁 泰国 1.95亿元
程三昌 河南豫港公司董事长 61岁 新西兰 1000万元
蒋基芳 河南烟草专卖局局长 59岁 美国 2亿元
罗庆昌 云南省旅游集团公司董事长 42岁 美国 3385万元
陈传柏 昆明卷烟厂厂长 61岁 美国 1600万元
陆海莺 云南省证券公司总经理 49岁 美国 8000万元
闭东晨 云南省五矿公司分公司副经理 27岁 不详 3263万元
高山 中国银行哈尔滨分行河松街支行行长 43岁 加拿大 8.39亿元
萧洪彬 上海大东江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43岁 澳大利亚 骗汇7.6亿美元
陈安民 陕西咸阳无线电二厂厂长 45岁 匈牙利 200万元
尹国强 北京市九龙商贸责任公司经理 42岁 罗马尼亚 711万元
徐晓轩 福建八闽通信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经理 40岁 澳大利亚 4.6亿元
黄清洲 广东国际投资公司香港分公司副总经理 47岁 泰国 13亿港币
余艾青 北京赤艾商社经理 34岁 俄罗斯 诈骗900万元
蓝甫 福建省厦门市副市长 59岁 澳大利亚 505.76万
钟武剑 海南省橡胶中心批发市场总裁 46岁 加拿大 5亿元
方勇 浙江省宁波市交通银行办事员 25岁 加拿大 141万元
李化学 北京城乡建设集团副总经理 43岁 澳大利亚 1333万元
林进财 建行东莞分行金库保管员 30岁 泰国
陈国强建行东莞分行金库保管员 31岁 泰国 两人共谋950万元
刘佐卿 黑龙江省石油公司总经理 49岁 美国 1亿元
据新华社北京电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昨日说,2006年,公安机关从11个国家和我国的香港、澳门地区递解回来外逃犯罪嫌疑人37人。
武和平说,我国司法机关在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的职务犯罪中,1998年至今,中国司法机关查办的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共有300多名嫌疑人携款潜逃后被缉捕回国,警方正在展开专题研究加强针对性进行境外追逃,建立了大额资金流向报告制以及特定人员出入境报告制度。
武和平说,我国公安机关主要靠国际间的警务合作加强对外逃人员的缉捕工作,2006年,从11个国家和我国的香港、澳门地区递解回来犯罪嫌疑人37人,为打击跨国犯罪发挥了作用。
武和平介绍,我国司法机关对职务犯罪嫌疑人潜逃境外展开专题研究,从中发现规律,以加强境外追逃、追赃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建立起境外追逃、追赃的长效机制。充分利用国际公约、国际组织确定的国际合作机制,开展境外追逃工作,加快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步伐,推进和有关国家的司法、刑事司法协助。特别是在个案的合作方面,逐步建立起和外国相关职能部门的直接联系渠道,保证渠道畅通,建立了缉捕犯罪嫌疑人、追缴赃款、调查取证的协作机制,开展了全方位的执法合作。
贪官有4条潜逃路线
据《法制日报》报道 特殊的地理位置为贪官外逃提供了便利条件。记者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了解到,外逃贪官大概有4种潜逃路线。
线路一:涉案金额相对小、身份级别相对低的,大多就近逃到我国周边国家,如泰国、缅甸、马来西亚、蒙古、俄罗斯等。
线路二:案值大、身份高的贪官大多逃往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荷兰等。
线路三:一些弄不到直接前往西方国家证件的,先龟缩在非洲、拉美、东欧不起眼的、法制不健全的小国暂作跳板,伺机过渡。
线路四:另有相当多的外逃者通过香港中转,利用香港世界航空中心的区位以及港民前往原英联邦所属国家可以实行“落地签”的便利,再逃到其他国家。
外逃贪官生存空间渐小
据《法制日报》报道 公安部和审计署联合发布的消息称,截止到2006年5月,我国外逃的经济犯罪嫌疑人有800人左右,缉捕到位的有320人,涉及的国家和地区有30多个,直接涉案金额700多亿元人民币。
据记者了解,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曾批准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下称《公约》)。依据《公约》,各缔约国要携手打击腐败犯罪,这意味着,将有更多国家依约遣返我国逃往该国的腐败分子。我国批准和加入《公约》,对腐败分子出逃行为的威慑力不能低估,反腐败国际合作大大压缩了贪官外逃的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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