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3月27日电日本最高法院27日就光华寮诉讼案作出判决,认定台湾当局在光华寮问题上不具有诉讼权,并将此案退回京都地方法院重新审理。审理此案的日本最高法院第三小法庭审判长藤田宇靖在陈述判决理由时说,这场诉讼是由台湾当局代表中国提起的。
光华寮案始末
光华寮原为京都大学在二战期间为中国留学生租赁的学生宿舍。自日本战败后,光华寮一直由中国爱国华侨和留学生管理和使用。1952年12月台湾“驻日使馆”买下房产并以“中华民国”名义进行登记。1967年9月,台湾提起诉讼,要求住在光华寮的爱国华侨搬走。官司几经起诉上诉,日本各级法院数次裁定台湾方面胜诉。1987年3月,爱国华侨和留学生再次向日本最高法院提出上诉,此后案件如石沉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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