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总金额超亿元
本报讯(记者王宝来通讯员施坚轩)昨天,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在为期一年半的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中,本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渎职犯罪案件27件,涉案金额达1亿多元。
在立案查处的27件案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类犯罪案件20件;负有市场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徇私舞弊类犯罪案件6件。
这批案件中,与重大经济犯罪相牵连的有10件。市检察二分院于去年8月查办的青浦区国税局税收征管员王巧明玩忽职守案,是从一起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中查获的。王巧明在2004年1月至3月受理上海某贸易有限公司的纳税申报材料时,未按国家相关规定履行审核职责,严重不负责任,致使该公司骗购得80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726张被用于对外虚开,造成533万余元国家税款流失。
查办的案件中,有近半数案件同时涉及贿赂犯罪。松江建筑管理所质量监督站主监员徐强,在对本区一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的厂房建筑工程进行质量监督过程中,对于建筑单位和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的违规行为不履行监管职责,导致管理失控,以致施工单位上海某建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于2004年5月10日在进行施工时违规作业,造成3名作业工人坠落,其中2人死亡、1人重伤。松江区检察院在对此案进行侦查时,还发现徐强于1998年9月至2005年10月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21次收受建筑工程施工单位有关人员贿赂6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闵行区检察院于去年11月侦破了3起税务人员涉嫌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以及受贿犯罪特大案件。原闵行区税务局工作人员张某、倪某、李某在国家于2005年先后出台对房屋产权不满一年、房产证不满2年的二手房交易实施征收营业税的情况下,利用单位派驻在闵行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征收税款的工作便利,于2005年3月至11月间,为徇私情,在明知他人伪造房产证发证日期或伪造税单上银行收讫印鉴章等情况下,在审核和办理二手房营业税征收中,故意不征或少征应征营业税款,共造成国家360余万元税收的流失,张某等3人从中收受贿赂达34万余元。
此次专项工作查案范围,涉及公安、税务、质监、烟草、民防、文化、房地、劳动保障、规划、城建、土地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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