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3月17日讯 2003年7月份就购买了新房,可是至今还没有见到房产证的踪影。市民窦先生再也坐不住了,一纸诉状将房屋开发商济南齐源实业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逾期办理房产证的违约金。记者了解到目前这个金额已经累积到约15万元。
窦先生告诉记者,2003年5月17日,他与济南齐源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他购买该公司的商品房,该房屋位于济南市历下区棋盘小区四区十五号楼4层,面积约132平方米,售价58万余元。
“在签署合同时,我问什么时候把房产证给我,答复是房屋交付1年之后”。窦先生说,“但是我还是不放心,就问‘如果你办不下来呢?’结果对方就给我写了这么几行字。”
接着,窦先生把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递给了记者。在合同的最后一页“未尽事宜如下”一栏内写着“甲方承诺在房屋交付之日一年内,协助乙方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甲方将按每日购房价款的万分之三偿付给乙方,直至手续完善”。落款日期是“2003年5月17日”。
2003年7月10日,济南齐源实业有限公司正式向窦先生交付了房屋。“2004年7月到2005年7月是1年,中间我找过他们多次,都是给答复正在办,正在办。”转眼间到了2006年3月份,眼看着这房产证是越来越“难产”了,窦先生请了律师,准备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并于5月9日正式起诉了该公司,要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逾期办理房产证的违约金共12余万元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现在利息都涨了好几次,违约金已经累积到15万多了。”窦先生说,“在这期间,我们又找了他们多次,要么推托说是上面的责任,要么说律师不在家,就是不给我解决房产证的问题。”
3月16日下午,记者就窦先生所反映的问题,致电济南齐源实业有限公司的副经理何女士。她表示:“房产证办不下来,不是我们的原因,作为开发商我们已经履行了该履行的义务。”同时她告诉记者“目前这个事情已经进了诉讼程序,我们也有我们的申诉理由。”并且,她认为在电话上不方便说,约记者17日到公司谈。今天下午,记者再次致电何女士,她表示,公司的领导都不在,无法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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