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商住房越来越被人们所关注
日前,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出公告,对来自市南、市北、四方、李沧的11宗地块进行挂牌出让。其中9宗总规划建筑面积为52万多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的推出尤为引人关注。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的出让,无论是对取地企业资质限制,还是部分地块户型面积所占比例的规定,以及对一些地块的配套及室内简单装修都有了明确具体规定。这些规定的逐步细化将使我市土地出让工作,尤其是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出让向着更加规范、更加科学、更加人性化的方向发展,同时也为我市陆续推出更多的住宅用地,以满足不同层次收入家庭住房需求提供更加可靠的规则支持。
供地区域广泛、价格“瘦身”
与以往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多在李沧、四方不同,此次推出的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扩展到市南、市北等青岛传统住宅“核心”地区。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地区域的扩大,不仅意味着市相关部门工作成效显著的结果,更表达出青岛市政府对切实改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让中等收入家庭居民真正享受到市政府住房保障制度倾斜所带来实惠的决心。
在此次推出的地块中,有2宗地块位于市南区,出让条款规定可售面积限定销售合同均价分别为5200元/平方米和5648元/平方米。市北区的3宗地块可售面积限定销售合同均价在5200元/平方米左右。3宗位于四方区的地块,其销售限定价格在4200元/平方米至4700元/平方米之间。位于李沧区的地块其限定销售合同价格为4251元/平方米。据悉,此次推出普通商品住房的限定价格的制定,是在对以往推出的普通商品住房限价进行充分研究之后,按照全市住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而制定的。这些价格是在2006年周边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下浮20%的基础上,再适度下浮而确定的。从而,确保实现全市住房建设工作会议提出的“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去年、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低于去年”的目标。
附加条件规定深入细节
在此次推出的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的附加条件中,除了对每宗地块的销售价格和销售对象做了限定外,还对于一些地块在建设要求和建设标准上有了更加详尽地要求。这些细节的制定,不但为取地企业开发建设普通商品住房提供良好的建设指导,同时更对中等收入家庭住房消费者提供可靠的购房依据。
此次推出的6号地块位于四方区宜昌路12号,出让面积为1.88857万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可售面积限定销售限价为4259元/平方米。附加条件规定了单套建筑面积及户型设计比例:其中建筑面积为45平方米的占25%;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的占50%;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的占25%。
除此之外,对住宅的公共部分还明确规定要装配防盗分户门,单元电子对讲系统。对于户内部分对卧室、起居室、走廊规定为,地面采用普通强化木地板(含踢脚线)墙面、棚面刮两遍腻子,刷普通乳胶漆。采用成品木质夹板门。室内灯具采用普通节能吸顶灯。卧室、起居室窗安装不锈钢窗帘杆。卫生间、厨房规定为,地面铺装普通防滑地砖。墙面镶贴普通面砖。棚面吊装普通PVC扣板。卫生间规定为,安装坐式便盆,立柱台面洗手盆,梳妆镜,水龙头,排气扇。厨房:安装成品普通操作台,普通不锈钢洗菜盆(含龙头)等等。附加条件还规定应设置集中供暖、燃气等配套设施。
此次推出的8号地块,位于四方区宜昌路1号,出让面积为6.31602万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项目可售面积限定销售合同均价为4620元/平方米。
附加条件对该项目的户型和建筑面积和所占户数比例有了明确的要求。
该项目还对厨房和卫生间以及单元门、户门和电梯的采用都有明确规定,并规定配套建设包括供热和燃气等等。
对取地企业的要求更具体
此次推出的9宗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对企业资质要求为1号、3号、4号、7号、9号地块的申请人,应当为山东省内注册的具有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或企业。
2号、5号、6号、8号的申请人,应当为青岛市内注册的具有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或企业。除此之外,还对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和具体金额,以及各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都对企业进行了告知规定。
为保证项目后期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此次出让活动的亮点之一还在于对取地企业的建设工期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对6号地块规定确保在2007年6月底前开工建设,多层应在2008年6月底前竣工,高层应在2008年底竣工。8号地块要求开发企业在地块中标后六个月内完成开工相关手续,开工后24个月内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两宗商业住宅用地同期挂牌
与9宗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同推出的还有另外两宗商品住宅用地,分别是10号地块位于四方区开平路南、台柳路西,规划建筑面积15.1766万平方米,挂牌起始价(楼面地价)1630元/平方米;11号地块位于李沧区九水路7号,规划建筑面积为2.0886万平方米,挂牌起始价(楼面地价)1720元/平方米。
图/文 本报记者 宿 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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