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非法办学、特大安全隐患举报,每宗奖励300元!昨天记者从宝安区教育局获悉,该区最近出台相关办法,鼓励市民举报非法办学和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奖励所需资金将纳入区教育局和各街道列入财政预算。
为加强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清理非法办学以及超层次办学,防范安全事故和办学风险,宝安区出台了《宝安区教育系统安全隐患与事故、非法办学以及超层次办学举报奖励实施办法》。
按照刚出台的办法,市民对一般安全隐患、重伤事故或超层次办学举报,每宗奖励50元;对重大安全隐患或死亡事故举报,每宗奖励150元;举报非法办学、特大安全隐患举报,每宗奖励300元。
该区教育局一负责人表示,凡是发现学校、幼儿园在校园安全、校舍安全、消防安全、楼道安全、校车安全和饮食安全等领域存在安全隐患,重伤、死亡事故或非法办学、超层次办学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向区、街道教育行政部门举报。他表示,所有奖励所需资金将纳入区教育局和各街道列入财政预算。
据悉,目前区、街道教育行政部门正在建立健全举报网络,并将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举报地址和举报网址。按照规定,接受举报后,区、街道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职责分工将举报内容移交相关科室或有关部门,而对于重特大安全隐患,情况紧急的,应当立即通知有关部门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隐患。(记者刘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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