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运军 实习生李奕佳钟荣)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会议上了解到,从现在起凡对建设工程生产安全隐患进行举报,将会受到奖励。
根据最新出台的《厦门市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及奖励管理办法》,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实行精神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对一般安全隐患的举报给予表扬。
一般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100元至1000元;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1000元至3000元;特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3000元至5000元;举报奖励金依次分为100元、200元、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十个等级。举报奖励每季度评审一次。
同一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有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举报的,对首先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给予物质奖励,对其他举报人给予表扬。但建筑施工单位已主动、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不再给举报人物质奖励。
举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倡实名公开,可采用书面、电子邮件和口头等方式进行,并提供联系电话,便于及时核实、查处、消除隐患及举报奖励金的发放。举报人要求保密的,应为其保密。
市建设投诉中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投诉分中心举报电话:2275331,地址:厦门市斗西路电控大厦4楼。质量安全投诉分中心将及时将举报案件转由负责该工程安全监管工作的部门限时进行核查、处理,并跟踪督促其核查、处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