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艳涛)“找工作时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可以规定加班加点内容,但是每天的加班时间不能超过3个小时,也就是一天工作最长不能超过11个小时。”昨日上午,西安市劳动监察支队在北郊张家堡劳动力市场附近,教农民工如何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
每到年底农民工因没签合同讨薪受阻的现象屡见不鲜,为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西安市劳动监察支队和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向农民工宣传劳动合同相关政策,呼吁农民工求职时应签订劳动合同。
西安市劳动监察支队队长陈玉中介绍,劳动合同一般必须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社会保险以及违反劳动合同需要承担的责任。“签订劳动合同要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避免产生无效劳动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得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签订合同。如一些劳动者为求职默认了合同中不公平的条款;还有些用人单位夸大介绍本单位情况,诱使劳动者签合同;也有劳动者隐瞒自己的真实情况与单位签订合同,这些都属于无效合同。”
陈玉中介绍,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如果一方不同意则不能加班,不得强迫加班,强迫加班的可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约定可以加班的,一般每天不超过一个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时间每日不能超过3个小时,但是每月加班不能超过36个小时。
“一些单位为避免职工在合同期限内违约出走,在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时向职工收取‘风险金’或入厂押金,或扣留身份证、暂住证等,这些都是违法的。”陈玉中说。
据了解,这一规定不仅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也适用于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劳动者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应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西安市劳动监察支队的投诉电话为:029-87627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