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最严格立法保护“明珠”
常州太湖边五星级饭店被指未批先建
现状 楼盘往湖边“挤”让风景大打折扣
记者走访太湖了解到,目前,仍有不少的疗养院和酒店地处风景优美的太湖相关的风景名胜区里,尽管不是纯粹的生产型企业,但对于景区来说,它们往往有一定的“破坏性”。
不过,这位负责人也提到了太湖风景名胜区保护上的一些不好的“苗头”。现在不少房地产开发商“盯”上了风景区或风景区边缘接合部,要在这些地方兴建豪华住宅。而这些地根据《太湖风景名胜区规划》是应该受到控制,而不能成为宅基地的。北京的香山、上海的佘山前一段时间建造的豪宅都引起了相关部门和专家的重视。这些豪华住宅建成后,首先就使风景区的保护遭到了破坏,其次,有些专家从“和谐”的角度也不赞成在风景区造豪宅,认为这样会把有限的美好风景只供给少部分人享受。而且,这些豪宅往往占有大量土地资源。无锡风景区里面虽然没有这样的豪宅,但房地产开发商还是想尽办法往“近处挤”,把临湖当作楼盘的金字招牌。蠡湖岸边的威尼斯花园虽然没有进入风景保护区范围,但蠡湖新城规划时才发现,该住宅离湖边太近了,而且没有高大乔木的遮掩,让景区的美丽大打折扣。所以,无锡现在的规定是,楼盘离湖边至少间隔50米。
条例 污染“明珠”太湖,最高可罚一百万
“明珠”太湖“必须实行最严格保护”。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吴晶在昨天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九次会议上作《江苏省太湖风景名胜区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时,重重地说。
太湖风景名胜区包括木渎、石湖、光福、东山、西山、甪直、同里、虞山、梅梁湖、蠡湖、锡惠、马山、阳羡等十三个景区和泰伯庙、泰伯墓两个独立景点。其核心景区,即《太湖风景名胜区规划》中的特级保护区和一级保护区(太湖边十公里范围内),更是太湖风景名胜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最为集中、最具观赏性的区域,必须实行最严格的保护。
泛舟游览太湖是很多人的梦想,目前湖上本省和外省的游船已经“超标”很多,虽然也能够达标排放,但如果总量太大,肯定会对太湖水质造成污染。《江苏省太湖风景名胜区条例(草案修改稿)》新增提出,市、县管理机构有“超过允许容量接纳游船游客和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区域开展游览活动的”,将由设立该管理机构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
“太湖景区美就美在太湖水,如对水体保护不好就谈不上对整个风景区的保护,要采取最为严格的措施加强对太湖的管理。”吴晶介绍说,除了在太湖风景名胜区内禁设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禁止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保护太湖风景名胜资源无关的其他建筑物外,《条例(草案修改稿)》新增提出,禁止违反太湖风景名胜区规划,在太湖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工业集中区和生产性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草案修改稿)》还首次提出,禁止堆放、弃置、处理废渣、尾矿、油料、含病原体污染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市、县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限期拆除,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吴晶介绍说,原《江苏省太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草案)》中规定的“太湖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和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合法进行的建设项目应当由省管理机构审核”一条,其中“300万元的标准”,参照的是十年前省建委制定的《江苏省<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目前已不能适应无锡、苏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情况。如果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规定一个具体标准,难以切合无锡、苏州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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