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前渔船杀人疑案开庭重审
疑凶熊某某两年前被判处死刑,但拒不承认杀人
晶报讯(记者吴欣)涉嫌12年前制造“渔船杀人、抛尸海中”疑案,并另有6案在身的熊某某,在2004年12月16日,曾被深圳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判处死刑。
涉嫌制造“渔船杀人案”
检察机关的起诉书指控称:1995年11月13日,男子熊某某、李某某(另案处理)和渔船船主吕某某、帮工杨某某等4人驾驶一艘渔船,从惠东县港口镇出海捕鱼。不过这次出航注定充满了凶险,因为心怀歹意的熊某某和李某某事先就进行了密谋,熊某某提出将吕、杨两人杀死后,劫取其财物。
起诉书称,当天下午1时许,熊某某、李某某开始实施抢劫杀人计划。乘杨某某在船舱煮饭没有防备之机,熊某某持一把铁锤,李某某持一根木棍,两人突然从杨某某背后猛击其头部,将杨打昏后拖入船舱,盖上舱板。随后,李某某又将在驾驶舱的吕某某骗到了船舱里,熊某某从吕的背后,用铁锤击打吕的头部。
吕被打伤后没有倒下,而是往外逃跑呼救,此时熊某某紧追上去,将吕摔倒在甲板上,和李某某一起将吕打昏。他们用绳子把吕的双手反捆后塞进船柜里,熊、李又用绳子把杨某某的双手反捆住。随后,两人在船上搜得吕某某的460元和手表、杨某某的手表,他们将所得赃款平分。当天天黑后,熊、李把吕某某、杨某某抛下海里,把船驾至马宫牛尾山靠岸,两人上岸后潜逃。
检察机关的指控显示,熊某某还在其他6起案件中有涉嫌犯罪行为,其中4起为与他人合谋抢夺摩托车、致他人受伤案。此外,他还涉嫌心怀不满捅死嫖宿女刘某、持凶器殴打他人致死等案件。
当庭仍不承认12年前命案
在庭审中,熊某某依然拒不承认12年前的人命案。他辩解说,自己只在船上住了3天,起诉书中说的案件,他根本不知道,也没有参与。指控他参与犯罪的说法,只是同案犯李某某一人所言,缺少旁证。至于检察机关指控的另外4起与他人合谋抢夺摩托车、并致他人受伤的案件,熊某某均表示认罪;起诉书中指控的第2起持凶器殴打他人致死案件,熊辩称他只是在现场,没有动手伤人。对“因心怀不满,捅死嫖宿女刘某”的指控,熊某某称:“自己没有嫖宿不成再回去用刀捅伤被害人。”
在昨天的法庭辩论中,熊某某的律师认为应当按抢劫罪对熊进行判处。公诉人则认为,熊某某以凶残的手段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结伙及单独以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的严重后果,并伙同他人故意伤害他人,造成1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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