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新《处方管理办法》5月1日起实施之际,本报昨日率先披露涪陵区中心医院“交钱取药才给处方”事件,立即得到市民支持。他们纷纷打进本报热线反映:主城区一些大型医院也同样有此毛病。网上声音更是一边倒,网民一致反对医院此做法。而事件的主角,涪陵区中心医院党政办负责人向记者表态,明日将召开会议,商讨如何处理此事。作为直接主管方,涪陵区卫生局建议该医院改革此方法。
交钱才给处方并非只有一家
主城真有涪陵区中心医院的身影?接市民线索,昨下午3点,记者赶到市内某大型医院,在一楼挂号看眼疾,工作人员附病历与挂号单给了一张“就诊卡”。
随即,记者赶到3楼眼科一诊室。坐定,记者称眼痛看不清东西,诊断完医生在病历上写完病情,便在电脑上输入开具的药物。“可以开手写处方吗?”“交了钱,电脑会把处方打印出来。”医生回答。记者继续追问可否开手写处方,医生略不快地回答,已没用手写处方了。
记者到收费窗口缴纳了相关费用后,才见到医生开具的药方。在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等诊室,记者看到,大多医生都是将药方输入电脑,而没有开手写处方。据该院眼科一医生称,医院规定只有年龄在55岁以上且用不惯电脑的医生才可以开手写处方。
药价加成是否超标?
为何我市部分医院必须“交钱取药才给处方?”接受采访的市民说,医院的药价高于药店价,不限制处方外流,就会减少其收入。据了解,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医院的药品价格是允许一定程度加成。市物价局药品医疗价格处黄姓工作人员表示,虽不能确定医院药品是否超出加成范围,但不排除“交钱才给处方”后,医院有加成偏高的嫌疑。
黄解释,药品定价主要分为企业定价与政府定价。企业定价为市场调价,政府定价即政府筛选出老百姓常用的药品,制定一个最高限价。“政府定价药品要满足两条杠杆的限制。”黄说,政府定价药品不仅要低于最高限价还不得高出进价的相关差率。如同是最高限价为10元的药品,政府规定的差率为15%。如进价为5元,就以差率这条杠杆为准,该药品最多卖5.75元。如进价为9元,即使差率算出来是10.35元,最多只能卖10元。
请示卫生部再调查
对于“交钱取药才给处方”的做法,许多市民认为带有普遍性。陶姓女士说,卫生主管部门是否应加大力度,对这种剥夺患者选择权、知情权的行为,加强管理和处罚,切实做到为群众的利益服务。
市卫生局中医处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患者肯定有知情权,但由于国家现行的《处方管理办法(试行)》没有明确医生拒为不买药的患者开处方属于什么性质,因此不好界定这种行为是否违规。他表示,之前中医处从未遇到这种咨询和投诉,他们将尽快向卫生部和国家中药管理局请示后再作答。如是违规行为,他们将立即调查处理。
明日开会商讨解决办法
涪陵区中心医院负责外宣的党政办公室阿姓书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本报报道已引起院领导重视。分管副院长向他传达,定于明日召开会议,专门就如何接纳市民建议、市民就诊时是否可拿手写处方、怎样实行新《处方管理办法》等问题,进行深入的研讨。
阿书记承认,医院医生确实在病人就诊时没有主动提供手写处方。至于交钱取药才给处方,是否为增加医院收入?他未予回答。涪陵区卫生局医政科负责人表示,涪陵区中心医院交钱取药才给处方,有一定的问题。在应诊时,如患者需要,应提供处方。对此,他们将对该医院提出建议,希望改革这种“交钱取药才给处方”的方式。
网民声音
2007-3-28 16:03:28匿名发表IP:58.17.138.*:市内某大医院也是这样呀,病员根本看不到处方,还要自己花一元钱购就医卡,真是很过分。
2007-3-28 9:19:30 匿名 发表IP:222.179.189.*:早就该曝光了,涪陵中心医院太过分了。
2007-3-28 8:53:56 匿名 发表IP:221.5.193.*:晚报干得漂亮,就应该这样。
记者 汪云剑 陈静 胡兰/文 郭娟/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