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日起,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正式施行。据了解,新规在2004年实行的《规定》基础上进行了修改,桩考的考试项目有所减少,但实际路考的难度将大于以往。
昨日,市交警总队车管所对新规做了详细解读。考虑到我市特殊的地形因素影响和场地考试条件限制,对于驾驶考试新增的内容,如夜考,4月1日将暂不实施,新的考试场地目前也在筹划当中,实施时间尚不能确定。
目前我市大部分驾校还没有接到车管部门增加考试内容的通知,因此相关学车费用也没有任何变化。市驾协一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乐观的估计,我市实施新增考试项目时间最快将在7月份,届时如突然接到车管部门通知,他们只会向老学员收取随之提高的考试费用,但培训费用将不涨价。
主城一考点,考生在进行场地考试 记者 徐元宾 摄 (资料图片)
科目一·理论考试
理论考试题量增五成
理论考试所依附的新题库共有1500道考题,比目前有1000道考题的旧题库增加了50%的题量。不仅题量增加,而且选择题也由目前的三选一,变为四选一,选择难度也将增大。题目内容涵盖和细化了与交通安全驾驶密切相关的各种知识,如增加电喷发动机汽车知识及自动挡汽车驾驶要求等题目,并增加了“安全驾驶综合知识”内容。
压缩死记硬背的内容
新题库压缩了机械常识和分值、处罚等需死记硬背的内容,加大了安全行车、紧急情况临危处置、日常检查与维护等理解性的安全驾驶知识的题量,提出了友好驾驶的新理念。公安部门在拟题时,注重理解记忆。本新闻共3页,当前在第1页1
路考难度大增 至少考10项目
科目三·路考
让“新手”获得更多经验
新的科目三考试无论从考试内容还是从难度上都增加了。新的科目三考试基本项目共13项,包括: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按规定,在科目三考试中,汽车类的考试项目不得少于10项,并设定了必考项目。新的考试项目明显更注重实际驾驶,使学习驾驶人获得更多的路面驾驶经验,以避免很多“新手”拿到驾照后不敢开车。
五车型铁定考夜路
对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进行夜间和低能见度情况下考试;对申请其他汽车准驾车型的(如小汽车),抽取不少于20%的学员进行夜间或者低能见度情况下考试。此外,在明确实际道路驾驶考试项目的同时,将原来不同准驾车型“3、5、7”公里考试距离的规定予以取消。夜间以及低能见度考试主要内容有夜间会车、路口转弯、超车、通过急弯、坡路、超车等情况以及低能见度情况下能否正确使用灯光。
新规定明确指出,科目三考试的道路应是用于通行社会车辆的混合交通道路,汽车单向流量每小时不少于60辆,应具有平面交叉路口、交通信号灯以及人行横道、注意行人、注意儿童、减速让行、停车让行等标志、标线,在考试路段的起点和终点,将设置明显的标志,每公里还将设置里程标志。
路考评判要点多达98个
新规对实际道路考试的评判要点做了细化,评判要点就达98个,包括行驶中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秒或者超过20秒不通过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非机动车时,有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上车前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安全状况等。同时,新规降低了部分对交通安全影响不大的不熟练驾驶技术的扣分分值,取消了“换挡掌握变速杆手法不对”等考核内容。本新闻共3页,当前在第2页2
科目二·桩考
场内路考将与桩考合并
据市车管所相关负责人介绍,2004年版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驾驶员考试分为科目一(理论考试)、科目二(桩考)、科目三(路考),只有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才能参加后一科目的考试。
从4月1日起,现在的科目二(桩考)将与目前科目三(路考)中的场内道路驾驶考试合并,形成新的科目二考试(新场地驾驶技能考试)。新科目二包括10个考试项目,除了桩考,还要求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限速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百米加减挡、起伏路行驶。
小汽车只考4项 难度降低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考试项目为“10选6”,其中必考项目5项,抽考项目1项;小型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考试项目为“10选4”,其中手动挡汽车有3个必考项目和1个随机抽考项目,自动挡汽车有2个必考项目和2个随机抽考项目。小汽车科目二考试减少了3项考试内容,相应地也降低了考试难度。
熄火可再考 碰擦算不合格
新的科目二考试将原来桩考和场内道路驾驶考试项目进行合并后,评判标准改为记分制。
1.桩考“发动机熄火”由原来的“不合格”调整为“扣10分”;取消了“中途停车两次,不合格”的评判标准;将原桩考的“驾驶两轮车考试时单脚或双脚触地”的评判标准调整到综合评判标准中,表述为“二轮摩托车在行驶中左右摇摆或者脚触地”。
2.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将“起步时车辆后溜”的评判标准不变,但调整到综合评判标准中。
3.侧方停车增加了“碰擦桩杆,不合格”的评判标准,将“车辆在入库停止后,车身出线”由原来的“扣10分”调整为“不合格”,取消了“入库后未摆正车身位置的,扣5分”的评判规定。
4.限速通过限宽门 增加了“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不合格”的评判标准。
5.曲线行驶增加了“车轮驶出边缘线,不合格”的评判标准,将“车轮轧路边缘线”由原来的“扣20分”调整为“每次扣20分”,取消了“控制方向时机不好,调整方向过早或过晚的,扣10分”的评判标准。
6.通过连续障碍 增加了“车轮驶出边缘线,不合格”和“轧一个圆饼,扣20分”的评判标准。
7.百米加减挡将“越级换挡”由原来的“扣20分”调整为“扣10分”,将原来的“熄火一次的或不能单手控制方向”纳入综合评判。
8.起伏路驾驶增加了“通过起伏路面前不减速,扣10分”、“通过起伏路面前过早减速,扣5分”的评判标准,将“熄火一次”纳入综合评判,取消了“通过障碍不平顺的,扣10分”的评判标准。本版稿件由记者邱竹实习生 何林 采写本新闻共3页,当前在第3页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