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上午9时,备受关注的“水浒游地名权争议案”(本报曾于3月3日A8版报道)在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原告、被告均到庭,记者旁听了此案的审理。
在法庭上,原告方提出诉讼请求,除要求被告山东梁山泊旅游开发公司停止擅自将东平县的腊山改称为“前梁山”、六工山改称为“北梁山”、东平湖改称为“梁山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50万元以外,还要求两被告立即停止相关虚假宣传,在《齐鲁晚报》上向原告公开道歉,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第一被告东平方面(山东梁山泊旅游开发公司)则认为,其更改地名是有依据的,称之为虚假行为是不成立的,原告要求赔偿150万元没有任何依据。第一被告还表示对两原告身份合法性有异议。第二被告济宁市任城区旅行社法人则表示,作为旅行社,自己和原告以及第一被告都是合作关系,原告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自己是不合理的,同时表示自己对旅行社橱窗内张贴山东梁山泊旅游开发公司的宣传画这一行为并不知情。
随后,原告、被告双方就“原告身份是否合法”、“两被告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原告诉讼请求被告赔偿150万元是否合理”三个焦点问题进行了举证和激烈的辩论。中午12时,本案审判长当庭宣布,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对原告、被告双方进行为期两周的调解。
休庭后,记者采访了原告、被告双方。梁山方面梁山县旅游局局长刘万功称,相信法律的公正性。而东平方面新闻发言人张文强则称,“水浒”既不是梁山的,也不是东平的,而是中国的,世界的,需要大家共同开发。
水浒游地名权之争3月27日开庭(组图)
东平湖的湖心岛被梁山泊旅游开发公司打造成了聚义岛。(资料片) 温涛 摄 梁山上的雕塑。本报记者 温涛 摄东平湖的湖心岛已改名聚义岛。本报记者 温涛 摄
本报济宁3月2日讯备受关注的“水浒游地名权争议案”又有了新进展。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月26日下达了终审裁定书,驳回东平方面(山东梁山泊旅游开发公司)提出的案件管辖权异议(本报曾于2006年12月13日报道)上诉,维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原裁定。此案将于3月27日在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梁山和东平均表示赞同“大水浒”官司接着打
据了解,耗时已久的“水浒游地名权争议案”,被告方山东梁山泊旅游开发公司曾经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该异议日前被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记者随后与山东梁山泊旅游开发公司董事长梁文旭取得联系。梁文旭表示,如果梁山方面执意要把官司打下去,该公司将奉陪到底。但梁文旭重申,该公司并不会因为跟梁山方面的官司,而放弃对于东平湖景区的开发,从公司的角度考虑,也很愿意本着“大水浒”的理念,与其他地方联手共同做大水浒文章,实现多赢共赢。
济宁:水浒游地名案 管辖权异议被驳回
本报济宁12月12日讯 11日,备受关注的“水浒游地名权争议案”又有了新进展。被告方东平方面(山东梁山泊旅游开发公司)提出的案件管辖异议(本报曾于11月28日A10版报道)被正式驳回。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裁定书,驳回了山东梁山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但此案具体开庭时间至今仍未确定。
水浒游开发地名权争议:擅把腊山叫梁山违规
水浒游开发“地名权”争议(本报8月21日报道)再起波澜。省民政厅10月9日下发意见,认为山东梁山泊旅游开发公司在广告宣传中的地名表述与相关规定相违背,应予以纠正。
水浒游开发引争议 两县为“地名权”争起波澜
济宁市梁山县和泰安市东平县,本是我省水浒旅游线上的“兄弟”俩,但他们一向平静温和的关系最近却突起波澜。
事情的起因很简单,东平湖的开发者在近期的宣传推介中,将腊山称为“前梁山”,将腊山附近的六工山称为“北梁山”,又将东平湖称为“梁山泊”。这就引发了梁山县主管部门的不满和异议。他们认为东平湖开发者擅自更名,是想借助梁山的名气,是不负责任的侵权行为。但东平方面认为,这只是企业行为,是景区宣传包装自己的一个手段而已。
到底谁是谁非?是地名侵权还是观念差异?这种争议对于打造水浒旅游品牌的影响又会怎样……带着一系列问题,记者日前上梁山,下东平湖,对此事进行了深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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