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程放军通讯员蒋慧)今后,长沙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将有章可循了。今年,市政府将在去年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出台《长沙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昨日,市委副书记、市长谭仲池主持召开市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听取2007年市本级预算安排建议的汇报;审议《关于做好市政府2007年立法工作的意见》和《长沙市人民政府2007年立法计划》;听取关于本市统计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首先充分肯定了近几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工作。听取相关汇报后,会议要求今年财政预算安排要着力于支持经济发展,高度重视民生,确保重点工程,优先教育科技;继续抓好增收节支,规范支出,今年要全面实行城乡义务教育“一费制”全免,全面实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全面实行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全面完成社区改造提质,全面改造农村五保户危房;突出集中财力保重点,加强管理增效益;继续推进改革,创新管理,提高公共财政的水平。
自2006年9月起,市政府法制办就开始2007年立法计划调研工作,并向社会公开征求立法建议项目,共收到立法建议项目19个。根据送审稿,今年市政府立法计划项目13件,其中争取出台的法规草案、政府规章有《长沙市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办法》(修订)、《长沙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制定)等4件,抓紧调研、待条件成熟时出台的法规草案、政府规章有《湘江长沙段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订)等9件。会议原则通过了市政府2007年立法计划,并要求凡是关注民生的立法要通过听证会、座谈会或调查会等充分了解社情民意,进一步推进科学民主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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