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8日讯记者陈晶晶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司长唐凯今天在建设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城市规划法》和《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基础上修改起草的《城乡规划法》(草案)目前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讨论通过,并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新法将补充进对规划部门自身制约的内容,以更符合社会公共管理和依法行政的需要。
据了解,目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城乡发展已经历了一系列变革,各地在执行《城市规划法》的过程中也遭遇到不少问题。
唐凯表示,城与乡的关系需要重新认识,从规划上来说,不应再继续把城市规划和乡村规划割裂开,这样既不符合城乡发展现实,也不符合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城乡规划法》(草案)对现行法律的适用范围做出了调整。
他认为,现行《城市规划法》中对规划部门自身的约束和制约非常少甚至没有;对强制规划的内容也仅做了少量模糊的规定,规划部门自由裁量权比较大;一旦发生违反规划建设的行为,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理手段又比较弱。《城乡规划法》(草案)对这些实际工作中比较突出的问题都做了相应补充和修改。
他表示,建设部下一步将强化规划效能监察,加大规划案件查处力度,尤其是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和破坏国家资源的人和事,破坏风景名胜保护区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区以及侵占重大基础设施用地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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