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越来越引起关注的“规划”问题,建设部部长汪光焘日前表示:城乡规划是指导城乡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如果新编制的规划不科学、不严肃、不切合实际,一旦经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公共政策,将给地区发展带来灾难,甚至贻害子孙。
“科学编制城乡各项规划是调控城乡在资源环境约束条件下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手段,必须具有综合性、前瞻性。”汪光焘说。
汪光焘表示,当前城镇发展模式粗放、浪费资源,与过去在编制和实施规划指导思想上过分注重经济增长指标,而忽视了能源资源约束和环境保护有关。现在进入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期,对此问题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来自建设部的消息显示,目前“一法(《城乡规划法》)三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村)保护条例》《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的法律架构正在逐步建立。总的来看,符合形势发展需要的城乡规划工作机制和体制基本建立,当前的主要问题在编制城乡规划环节。
汪光焘表示,城乡规划不仅要研究人口数量,还要研究人口的素质和在城镇布局中的人口分布,要研究不同人群的特征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合理布局,降低居民的生活成本。同时,规划编制中要落实控制性的“四线”等管理制度,这是科学编制城乡规划的最基本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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