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3月29日讯
(记者王亚琴通讯员汪伟平)28日,省人事劳动保障厅下发就业再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我省扩展就业再就业培训补贴项目、资金管理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将实施“以奖代补”的新机制,加大就业再就业政策扶持力度。
服务机构最高补贴8000元
今年我省的就业再就业工作将扩展补贴项目,实施职业介绍补贴。对就业转失业的人员,没有就业经历、离校两年内的初高中、技校、大中专毕(肄)业生,复员转业退伍军人,随军家属,城市规划区内被征地农民,残疾人,刑释解教人员等登记失业人员,推荐其就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实施补贴,每推荐1名成功就业给予150元补贴。县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针对上述人员和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召集40家以上用人单位进场招聘,并提供400个以上就业岗位的,每场招聘会可享受一次性职业介绍奖励补贴8000元。
培训补贴工种增加27个
我省还将扩大职业培训补贴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可享受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参照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执行。就业再就业职业培训补贴在原有37个工种的基础上,增加到64个工种,同时对原有的补贴标准进行调整,职业培训采取定向或订单式培训的合格率达90%,培训后就业率达60%以上(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为准)等符合劳动部门条件的都可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除此以外,还将把零就业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城市规划区内被征地农民中的“4050”人员、被征地农民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全部纳入就业困难对象范围,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
“以奖代补”机制今年实行
今年起,省财政厅、人事劳动保障厅将按照资金拨付与工作效果挂钩的原则,建立“以奖代补”机制,即把就业再就业补助资金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根据上年度对各市县补助规模的一定比例,于年初预拨各市县,用于满足各市县对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基本需要;另一部分按照对上年度财政决算以及上半年资金使用管理全面考核的情况,在下半年以“以奖代补”形式分配下拨。(来源:海口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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