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3月28日讯(记者 刘艳通讯员汪伟平)经省政府同意,省人事劳动保障厅今天下发《就业再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加大就业再就业政策扶持力度。根据《通知》,就业再就业补贴培训项目范围有所扩展,零就业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等,都纳入了就业困难对象范围。
在职业介绍补贴方面,《通知》指出下列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职业介绍:
由就业转失业的人员;没有就业经历、离校两年内的初高中、技校、大中专毕(肄)业生;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和随军家属;城市规划区内被征地农民;残疾人以及刑释解教人员。
公益性岗位补贴方面,下列城镇失业登记人员可领《再就业优惠证》,纳入就业困难对象范围,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税收以外的相关待遇:零就业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城市规划区内被征地农民中的“4050”人员;被征地农民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
该《通知》制定的优惠政策还包括:就业再就业职业培训补贴项目在原有37个工种的基础上,增加到64个工种,同时对原有的补贴标准进行调整。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通过初次技能鉴定、生活确有困难的,可申领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补贴标准按每个工种收费标准的60%计算。
此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失业期间,可享受免费人事档案托管和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
据悉,以上有关扶持政策审批的截止期暂定为2008年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