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泥 通讯员余娜刘旭)年收入超12万元者个税自行申报的截止日期日益临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通知,由于3月31日为周六,申报截止时间顺延至4月2日24:00。地税部门也提醒说,部分还未进行申报的纳税人应尽早进行申报,以免受到处罚。
数据显示,据不完全统计,截至3月19日,全国各级地税机关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已有80多万人,不过,目前的申报进度与我国高收入人群的实际数字仍有相当差距。截至2006年底,全国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已为2000多万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建立了纳税档案,估计其中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人数为600万—700万人。如果以该数字为基准,最后实际申报人数可能仅占应申报人数的1/5左右。
市地税局相关人士说,相比全国的情况,厦门高收入人群的自行申报完成情况较好。据分析,这是因为我市已建立个税全员全额管理系统,市地税局能掌握部分高收入人群的收入情况。地税部门也再次提醒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不进行个税年度纳税申报的,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2000元至10000元的罚款。另外,对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因此,提醒部分还未进行申报的纳税人应尽早进行申报,以免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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