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约主要内容
收费:不得为抢夺生源故意压价或以优惠为手段变相压价
招生:不能恶意妨碍、破坏其他学校平等、正当招生的机会
宣传:不得在其他缔约学校周边从事派发传单等广告宣传活动
“挖人”:不以高薪利诱等不正当手段怂恿其他缔约学校教师,提前离职到本校任教
为避免恶性竞争,东莞部分较大规模的民办学校将以公约形式实现自律。
记者27日从东莞市教育局获悉,今天东华、光明等18所民办学校将正式签订《东莞市民办学校自律公约》,以结盟方式在招生收费、教师招聘等方面严格自律,防止互挖墙脚,共同促进民办学校规范发展,此举将开创东莞教育民间监督新模式。
老师半路跳槽学校犯难
今年2月初,虎门镇一民办学校3位老师在聘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以身体不适或家里有事等原因,提交了辞职申请。在校方还未签批辞职信的情况下,这些教师就离开学校。“有些老师上午提出了辞职,当日下午就离开了学校,丢下学生不管。”该校周姓负责人说,但学校很快发现,这些“辞职”的教师都已经转入到其他民办学校任教,“很显然,他们就是被其他学校‘挖’走了”。
“老师半路跳槽真是害死学生!一个学期的课程只上到一半,也不容易请到优秀的老师,教学质量大打折扣。”他说。
无奈之下,校方将“恶性辞职”老师告上东莞市劳动争议仲裁庭,要求3位教师按照《教师聘用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上述现象的出现,主要是民校之间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据东莞市教育局民管科科长尹淦江说。他认为,尽管东莞民办教育的发展态势相当迅猛,但由于部分民办学校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出现了一些本不应有的“恶性竞争”。当民办学校定位从“满足务工子女读书”转变为“让务工子女读好书”后,已迫切需要民校彼此之间实现自律。
今日签订公约自律
“应部分民校的要求,经多次沟通和修改,公约的内容已基本敲定”,尹淦江透露,目前共有东华、光明、华师嘉玛等18所较大规模民办学校,将在今日参与缔约《东莞市民办学校自律公约》。
各缔约学校将约定合理收费,不得为抢夺生源故意压价或以优惠为手段变相压价;不能为竞争,恶意妨碍、破坏其他学校平等、正当招生的机会;不得在其他缔约学校周边从事派发传单、设置广告摊位等广告宣传活动;不以高薪利诱等不正当手段怂恿、促使或胁迫其他缔约学校教师,提前离职到本校任教等7大内容。
教育局将进行必要监督
公约到底能发挥多大的作用?尹淦江表示,公约在性质上属于一种行业自律,主要通过彼此的约束来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防止恶性竞争,对违约造成其他缔约学校损害的,受损学校可依法追究致害学校的法律责任,同时该局也将受托作为缔约见证人给予必要的监督,从而共同促进民办学校的健康发展,并在最大限度上维护家长和学生的应有权益。
他称,在民校行业自律方面,该市东坑等镇区已经作出了相应的尝试,今后将视具体的效果将民校自律逐步在全市推广,在时机成熟时还将成立东莞市民办教育协会,让广大务工子女在莞可以优质教育。
专家意见:有助务工子女享受良好教育
中山大学刘兴东博士认为,作为教育行业尤其需要共同的“游戏规则”,让办学者在规定的范围内办事,签订这样的一个公约,反映出东莞民办教育行业的规范意识增强了,尽管签约的学校不是很多,但具有很强的示范意义。同时,也将让民办学校有规可循、有“规矩”可依,促使其在“游戏规则”的范围内健康发展,并最终让务工子女享受良好教育。
他表示,公约虽具有一定的约束力,但并不具有特殊的强制性,因此要实现民办学校的良好发展,政府和社会还应给予民校更多的扶持与资助,并给予必要的共同监督。此外,在学校自愿的前提下,签约结盟的范围也有必要扩大,从而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与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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