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颠簸,乘客装满开水的玻璃瓶滚下桌子,烫伤了自己熟睡的6岁女儿。女童父母认为自己的车票中含保险费,遂要找火车站讨说法。但站方认为,女童父母既没照看好自己孩子,也没看好自己的玻璃瓶,责任全在自己。
火车颠簸出意外烫伤女童
“妈妈,我痛!”昨日上午9时,记者在德阳市人民医院看到了被烫伤的6岁女孩婷婷(化名),只见她满脸水泡,两只手臂也被烫伤,伤口处正流着脓水。
据女孩母亲翁大碧称,3月26日凌晨零点45分,她和老公带着两个孩子从宝鸡上了火车,前往昆明打工。当日下午1点左右,火车快到德阳站时,她到开水房里接了半玻璃瓶开水,拧紧盖子后放在小桌子上。此时,她6岁的女儿婷婷正在靠窗的座椅上躺着睡觉。这时,火车车厢突然颠簸了一下,玻璃瓶被晃倒破裂,开水溅了女儿一身,小女孩发出一声惨叫……
中途下车救治没钱付医疗费
翁大碧说,一切发生得太突然了,当她和丈夫回过神来时,看到女儿的脸部被烫起了一层皮。她急忙抱着女儿找到列车长求救。由于车上没有涂抹烫伤的药膏,列车长便和德阳火车站取得联系。5分钟后,火车到站,工作人员立即打开快速通道,指引夫妇俩抱着女儿到医院救治。
翁大碧夫妇俩带着孩子匆匆赶到医院,医生给孩子上了药,并告知,前期治疗费要1000多元,夫妇俩一筹莫展。“我们是外出去打工的,买了车票后身上哪里还有多余的钱啊!”翁大碧说,他们在德阳一个亲戚朋友都没有。医生说,根据孩子的伤情,即使不发炎感染,至少也要住3个礼拜,让他们准备好相应费用。
索赔:火车开走了只好找站方
“我们买了火车票,有保险,出了事,按理火车站应该给我们赔偿。”安排好孩子后,翁大碧夫妇找到德阳火车站要求赔偿。考虑到他们的实际困难,火车站借了他们1000元。
“火车行进途中有正常的颠簸,夫妇俩没看管好自己的开水瓶,也没尽到监管责任,看护好小孩,自己的开水瓶把自家小孩烫伤了,铁路方面没有责任。”德阳火车站一负责人表示,这起烫伤事件,车方和站方都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而且,这名6岁女童是在免票之列。“借钱给他们治好小孩后,确定我们无责任,我们是会收回借款的。”为给女儿筹集治疗费,昨日上午,翁大碧的丈夫已赶回陕西老家借钱去了。
当记者问翁大碧,知不知道火车行进中会有颠簸,她回答说知道。她告诉记者,找站方要求赔偿也是没办法的事。“我们买了火车票(两小孩身高不够不用买票),里面含有保险费,出了意外就该他们负责。火车和火车站是一家,火车开走了,我只有找车站。
律师:铁路部门应承担法定责任
对此,四川仁竞律师事务所陈清明律师认为,在这起事件中,尽管火车方没有过失,但法律规定了承运人的法定责任。若车方无法证明翁大碧夫妇有故意行为和重大过失,就不能免去自己的法定责任。从相关法律规定来看,受伤女童是按规定免票的无票旅客,应视为购票。
文/图秦琴记者苏定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