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29日电(记者 魏武 李菲)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9日公布国务院2007年年初审议通过的《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专门就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制定规划。规划的出台是中国为进一步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作出的一系列重大部署之一。
国家民委副主任丹珠昂奔表示,制定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对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规划,到2010年中国少数民族事业要实现6大主要预期指标:
民族自治地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保持现有水平;
民族自治地方“普九”人口覆盖率达到95%以上,实现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
少数民族婴儿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5‰;
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种数比2005年增长20%,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印数比2005年增长25%;
少数民族各类人才占在业人口比重比2005年提高0.5%,基本接近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
民族自治地方城镇化率比2005年提高5%。
为实现这些指标,规划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少数民族事业需要完成的11项主要任务:
改善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基础条件,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特困和特需问题,提高少数民族教育科技水平,推进少数民族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稳步提升少数民族社会福利水平;
加强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继续扩大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对外开放,健全民族法制体系,完善民族理论政策体系,营造各民族和谐发展社会环境等等。
规划同时确定的“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的11项重点工程,涵盖了特困群众解困,基础教育,高等院校建设,传统医药和文化发展,人才队伍培养,法制体系建设,对外交流合作,信息化,民族现状调查和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等众多领域。
丹珠昂奔表示,由于历史、自然等各方面的原因,目前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仍然相对滞后,突出表现在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公益文化、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扶贫解困、特需商品和经济发展基础条件等方面的薄弱环节。
“这些困难和问题的逐步解决,是确定规划任务的基本出发点,着力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特殊困难则是规划的基本定位。”丹珠昂奔说。
丹珠昂奔表示,中国将通过把少数民族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落实规划目标责任制,加大对少数民族事业支持力度,制定完善优惠政策,加强民族事务管理机制建设等措施,保障规划得以有效实施。
目前,中国共有55个少数民族,人口1亿多,占全国总人口的8.4%;民族自治地区面积达600多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63.7%。
3月29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丹珠昂奔介绍促进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的新举措等方面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国家民委副主任丹珠昂奔介绍说,今年年初,国务院审议通过了《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规划提出了11项主要任务。
(责任编辑: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