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架高压线,电力部门没通知一声,就将我们种山上的200多棵桉树砍了,另一农民也被砍了80多棵树”。
一林姓读者近日打进本报厦门热线0592-5897888称,他所在公司在平和县五寨镇侯门村开发的一片桉树林近日遭砍伐。
林先生指称,砍树者为南胜水电站人员,这些人员称为安全起见,这些高压线下的桉树得砍掉。
林先生称,根据《森林法》相关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采伐;水电站人员没有采伐证,却强行砍树木。
高压线下桉树被砍
26日下午,记者来到林先生所在公司的承包林地,山上的高压线下,有一大片整齐的桉树林,但有三小片被砍了。
“总共被砍了近3亩,有200多棵”,林先生说,3月12日,五寨派出所通知说高压线下的桉树15天内要砍掉,19日桉树就被砍了。
该公司一蓝姓技术人员介绍,这片桉树林,公司承包了30年,按设计要求,这些桉树每6年一轮,刚好可砍伐5次,如今才一年多的树被砍了200多棵,对他们整体布局规划影响很大。
庄先生所承包山地也有同样情景。庄先生说,水电站负责人以“为安全起见要砍树,不然以后安全责任自己承担”相威胁,就叫了两三人将桉树砍了。
水电站称不用采伐证
记者采访了南胜水电站董事长陈石泉。陈石泉承认那些树是他们砍的,并称那条35千伏的高压线是1998年就拉的,当时经平和县政府同意,并发文件送到五寨镇及当地派出所。
陈称,根据《电力法》相关规定,在依法划定电力设施保护区前已种植的植物妨碍电力设施安全的,应当修剪或者砍伐。目前那些桉树已碰到高压线,妨碍了电力设施的安全,根据相关规定,35千伏的高压线左右10米范围内的树都要砍伐。
陈石泉还称,他们部门有权砍伐,不用申请采伐证,也不用经主管部门林业局同意。
律师称水电站无执法权
平和县林业局副局长叶耀坤表示,林业局还没接到此事的相关消息,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一亩以上的林木砍伐都必须申请。
出于安全考虑砍伐高压线下林木,水电站不需要申请采伐证?
厦门万石律师事务所赖建传律师表示,根据《电力法》相关规定,水利部门只有监督权和发出警告权,遇到有妨碍电力设施安全的,可责令其整改,但没有砍伐执法权,需由林业部门执行砍伐。
赖建传称,根据《电力法》规定,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建筑物或种植植物、堆放物品,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砍伐执法权由当地政府实施,是林业局有砍伐执法权,而不是水利部门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