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广西50多名干部最近因为“扫地不力”,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理,其中15人被撤职,40多人分别被调离工作岗位、黄牌警告、通报批评以及诫勉谈话。一场源于“城乡清洁工程”的“问责”风暴,在社会各阶层产生了强烈的冲击波。
从2006年9月开始,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倡导:在全区开展大规模的“城乡清洁工程”,下大力治理“五乱”,即摊点乱摆、车辆乱停、垃圾乱扔、广告乱贴、工地乱象。然而,这一以改善群众生活环境、推进城乡文明建设为直接目的的“民心工程”所引爆的后果,却让许多人始料不及。
“因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行动缓慢、措施不力,10月26日,贺州市将桂岭镇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撤职,首开干部‘扫地不力’被问责之先河。而最为引人注目的,是首府南宁市青秀区8名干部被问责事件。”广西建设厅城建处处长黄科宏说。
今年1月22日,由于辖区内环境遭投诉,青秀区党委书记黄润斌、青秀区区长黄丽娟双双调离工作岗位;青秀区常务副区长刘代青被免职;对市政管理局局长张建辉等4人进行诫勉谈话;市环卫处副主任马齐佳被通报批评。
青秀区一位知情人士说,“扫地扫掉了处级官员,这在全国也是极少见的。”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广西因执行“城乡清洁工程”不力而被问责的干部达50多人,涉及广西半数以上地市。“涉及层面这么广,为广西近10年来所没有过的。”这位官员说。
“不扫地,就扫人”,一时间在广西干部群众中引起了极大震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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