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9日讯记者朱剑红报道:国务院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10年,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要比2005年提高3个百分点,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比2005年提高4个百分点,服务贸易总额达到4000亿美元;有条件的大中城市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超过国内生产总值和第二产业增长速度。
在优化服务业发展结构方面,《意见》提出,要适应新型工业化和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新形势,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规范提升传统服务业。要大力发展面向生产的服务业,促进现代制造业与服务业有机融合、互动发展。要大力发展面向民生的服务业,积极拓展新型服务领域,不断培育形成服务业新的增长点。围绕城镇化和人口老龄化的要求,大力发展市政公用事业、房地产和物业服务、社区服务、家政服务和社会化养老等服务业。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大力发展教育、医疗卫生、新闻出版等服务事业。围绕小康社会建设目标和消费结构转型升级的要求,大力发展旅游、文化、体育和休闲娱乐等服务业。
关于农村服务业,《意见》提出,要围绕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加快构建和完善以生产销售服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和金融服务为主体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要改善农村基础条件,加快发展农村生活服务业,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在服务业对外开放方面,《意见》提出,要把大力发展服务贸易作为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内容。把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作为扩大服务贸易的重点,发挥我国人力资源丰富的优势,积极承接信息管理、数据处理、财会核算、技术研发、工业设计等国际服务外包业务。
关于服务领域的改革,《意见》提出,今后服务业国有资本将集中在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领域。深化电信、铁路、民航等服务行业改革,放宽市场准入,引入竞争机制,推进国有资产重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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