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50多名干部受到处理,“扫地问责制”引发了蝴蝶效应
据新华社电广西50多名干部最近因为“扫地不力”,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理,其中15人被撤职,40多人分别被调离工作岗位、黄牌警告、通报批评以及诫免谈话。
一条臭水沟引出问责
从2006年9月开始,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倡导:在全区开展大规模的“城乡清洁工程”,下大力治理“五乱”,即摊点乱摆、车辆乱停、垃圾乱扔、广告乱贴、工地乱象。
“因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行动缓慢、措施不力,10月26日,贺州市将桂岭镇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撤职,首开干部‘扫地不力’被问责之先河。而最为引人注目的,是首府南宁市青秀区8名干部被问责事件。”广西建设厅城建处处长黄科宏说。
“2007年1月20日14时许,接到电话,要求立即赶到自治区党委会合。”黄科宏说,当时只通知要去看一个点。到了青秀区东葛路延长线七一总渠葛塘巷,只见两三百米的水沟又臭又脏,上面漂浮着垃圾。后来了解到,这个点老百姓投诉了5次,自治区领导前后暗访3次,相关部门督查后并将照片发给了青秀区,但都没有下文。
1月22日,依据《南宁市实施“城乡清洁工程”问责暂行办法》,对相关的责任人进行了问责。“通报一出,大家十分震惊,有人忍不住哭了起来。”青秀区一位知情人士说,“主要领导就因为‘扫地不力’,一夜之间被调离、免职。扫地扫掉了处级官员,这在全国也是极少见的。”
“不扫地,就扫人”
“一庭不扫,何以扫天下?对群众身边的事无动于衷,就得‘动’人了。”一位政府官员表示。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广西因执行“城乡清洁工程”不力而被问责的干部达50多人,涉及广西半数以上地市。
“不扫地,就扫人”,一时间在广西干部群众中引起了极大震动,许多人意识到“文件不再是摆设、走形式,而是动真格了”。
“扫地问责制”引发了蝴蝶效应,“城乡清洁工程”在广西各地受到空前重视。柳州市市容管理局副局长周新舒说:“过去从没有领导下来,都是听汇报。现在,四大班子,每个领导都有责任路段,并定期查访。”市财政加大投入,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的历史遗留问题得以一一解决,著名的张公岭垃圾山,已经堆积了几十年,现在面貌一新,一些搬走的群众开始返村了。
桂林市副市长刘明昱直言:“问责,就像头上悬了一把剑,官不是那么好当的了。”动真格问责的意义在于,过去重行政权力、轻政府责任的倾向已开始得以扭转,这是一场重大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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