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昨日从南京市劳动部门获悉,从今年4月1日起,南京将调低410个乙类药品和222条诊疗项目的个人自付比例,并调高5项综合医疗特殊医用材料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上限。
据介绍,调低自付比例的410个乙类药品主要为临床常用的药品,其中西药280个、中成药130个,例如阿莫西林舒巴坦(注射剂、口服常释剂型)自付比例降低为10%,也就是使用该药花费100元,个人只需付费10元钱就可以。
调低自付比例的222条诊疗项目包括检验类178条、临床治疗类44条,例如家庭病床巡诊费、胃充盈及排空功能检查等,原来自付比例为0.2%,调整后自付比例为0,个人不需要自己掏钱。
另外,5项综合医疗服务类材料和心脏起搏器类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上限将相应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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