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存在火灾隐患,相关单位又没有及时消除,则无论是学校、事业单位还是歌厅、舞厅都将同等受罚。昨天提请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审议的《北京市规章设定罚款限额规定修正案(草案)》中规定,今后本市行政机构将不再以经营或非经营性划分行政罚款,关系生命财产安全等四类违法行为的罚款上限也由3万元调整至10万元。
据了解,草案调高了四类行为的罚款上限,对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以及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方面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罚款上限由3万元调整为10万元。什么样的四类行为会被重罚呢?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副主任李小娟在做说明时称,比如电梯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隐患却未采取行动的。这些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都相当严重,因此需要较为严厉的处罚手段对违法行为予以预防和惩戒。
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刘维林在做《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正案(草案)》的说明时称,依据监督法,议事规则修正案(草案)新增规定,常委会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市政府、市高法或市检察院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者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将向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属于市人大常委会权限范围内的撤职案,必须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五分之一以上的组成人员“书面”联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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