庾向荣
在第五次全国行政审判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谈到破解非法干预行政审判难题时指出,要通过推进行政案件管辖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加大指定管辖、异地审理的力度,防止和排除地方非法干预,为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审理行政案件提供制度保障。
在行政权越来越强大,行政严重干预司法的情况下,“行政案件异地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约束和抑制作用。“民告官”本来就是对政府部门乱作为、不作为的司法救济,但由于行政机关认识不到位,不出庭应诉,不履行法院判决等现象普遍存在,使得行政审判的效果大打折扣。异地审判可以使行政审判最大限度地接近真实,从而制约行政权的恶性膨胀。
从法理上讲,法院并不受当地政府的管辖。但事实上,目前基层法院的人、财、物都需要同级政府支持,司法独立并没有真正实现,政府机关通过有形无形的施压甚至明目张胆的干预来影响行政审判,是不可避免的。异地审实现了让其管辖范围以外的法官来审理案件,最大限度地保持了法院的中立性,解除了法院和法官的后顾之忧,使案件的审理更为公正。
“行政案件异地审”还可以消除老百姓的疑虑,较好地化解社会对行政审判“官官相护”的担心,从而使得法院公正、中立的地位进一步凸现。因为,在部分老百姓眼里,政府机关是官,法官也是官,都是在一个锅子里吃公家饭的,案件的处理结果总归是向着行政机关的。让外地的法官来审自己的案件,可以最大限度地消除老百姓的疑虑,让老百姓相信法律、信任法院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