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3月30日讯
(记者陈小毛)我市又惊现两个传销窝点。与过去传销活动不同的是,这两个传销点不但每人要缴3800元“入会费”,而且还要求传销人员另外投资、入股,涉嫌非法集资和诈骗。
前晚7时至昨晨3时,海甸工商所联合海甸派出所在海甸岛一公寓三楼和福安村某公司宿舍2703房先后查获两个传销窝点,当场抓获传销人员6人,已由警方留置协助调查。
据初步调查,这批传销人员大部分来自石家庄和秦皇岛市,去年年底来到我市从事非法传销活动。这些传销人员的“家长”是一位名叫杨淑艳的中年妇女,被她欺骗加入传销活动的其中还有她的侄子等亲戚朋友。
工商执法人员说,这些传销人员不传销任何产品,只拉人头参加传销,欺骗、逼迫每人缴纳“入会费”3800元,还要求传销人员另外投资、入股,涉嫌非法集资和诈骗。昨夜至今晨,执法部门已从上述两个传销窝点查获9万多元的取款单。执法部门正在进一步追查这些非法传销款的下落。(来源:海口晚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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