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员工称新签协议写着“不在《劳动法》调整范围内”,签订时间也被更改为“今年1月2日”
新快报讯(记者 王华平 实习生 刘菲)昨日下午5时许,在广州五月花肯德基餐厅做兼职的大学生小白(化名)亲临本报投诉称,他所在的肯德基餐厅昨天下午要求所有员工必须重新签订劳动协议,且新协议与原协议有很大不同。
集体重签劳务协议
不到20岁的小白气愤地对记者说,“他们可能是想逃避执法打击,竟让我们集体重签合同。”小白是在与其所在的肯德基餐厅签完合同后,立即来到本报投诉的。
据小白介绍,他是广州某大学学生,从2006年1月份开始在肯德基做兼职,为的是能更好地补助家用。据小白称,他前天下午5时上工,一直干到晚上11时30分才下班。“下午我因有事返回餐厅时,一进门经理就跑过来塞给我两张纸说:‘你签了它’”。
“我一看是一份新的劳务协议,就在我问可不可以不签时,经理当即脸色一沉对我说:‘你可以不签!’但是话中的意思很明显就是‘你不签就走人’。”随后,小白了解到其他同事都签了后,“最后我也签了,因为我怕丢了这份工,签完以后他们就拿走了那份协议”。
不在《劳动法》调整范围
据小白称:“今天新签的协议与旧协议有明显的不同”。小白告诉记者,协议中除期限由原来的半年改为一年、由没有规定试工期改为试工期为30天外,“最明显的不同就是原来协议中是规定‘双方根据《劳动法》和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签订’,而新协议却是协议‘不在《劳动法》调整范围内,而在《国民法通则》调整之中’”。
小白还告诉记者,餐厅在昨日新签的协议上标明的日期并非今年的3月29日,而是被对方写成今年1月2日,小白事后了解到多名员工也是这样签的。“肯德基这样的做法令所有人都不解,他们肯定心里有鬼!”
劳监部门:如属实将查处
广州大同律师事务所朱永平律师表示,“餐厅要求员工重签劳务协议的行为,明显带有强迫性和虚假性,按照《合同法》,这份可视为无效合同。”而广州劳监部门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很遗憾看到这一做法,如果属实,将予以查处。”
图:广州五月花肯德基餐厅昨日要求员工重新签订劳务协议,新协议(上)与原协议(下)有很大不同。
(侯颖/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