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3月30日电(记者岳德亮谢云挺)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9日审议通过的《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规定,在台风即将登陆等五种情况下,各地可选择停课停工停市。
条例规定,从今年4月15日起,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县级以上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并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这些情况包括:台风即将登陆;江河干流、湖泊的水情超过保证水位或者河道安全流量;大中型和重要小型水库水位超过设计洪水位;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有其他严重影响生命、财产安全需要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的情形。
在紧急防汛期,有关部门和单位可以根据防汛防台预案,采取停止户外集体活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停课、工厂停工、市场停市以及交通管制等必要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受台风影响较大地区的建筑施工和其他高空作业,在台风影响期间也应当停工,并采取相应的防风加固等安全防护措施。
在紧急防汛期,各级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有权在其行政区域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因抢险避灾需要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指定避灾临时安置点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拦。
据浙江省气象局分析,今年为灾害偏重年份,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将频繁发生。2006年8月热带中东太平洋发生厄尔尼诺事件,并正在持续中。
一般情况下,厄尔尼诺发生年或发生次年,浙江省天气气候较复杂,易出现洪涝、酷暑、强台风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预计今年有3个左右热带气旋影响浙江,并有强台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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