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浙江的汛期为每年4月15日—10月15日,今年起,每年4月15日法定为全省防汛防台日。
昨天下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草案)》,4月15日起施行。
农居房要建“健康档案”
住户可知自家房子抗灾能力
我省一些地方的农村住房存在安全隐患较多:选址不合理,有的位于洪水易淹区或地质灾害隐患点;住房结构上存在防风能力弱等问题,遇到台风、山洪与地质灾害,容易造成倒房伤人等严重后果。
今后,这些农居房都将有“健康档案”,住户们可知道自家房子对台风等自然灾害的抵抗能力强不强。
因为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有关专家对易受台风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农村住房(简称农居房)的防灾能力进行调查和认定;对存在安全隐患、防灾能力低的农居房,应当指导和督促住户加固维修、拆旧建新或者搬迁。
条例还规定,县级以上建设部门应当按照农居房建设质量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加强对农居房建设的监督检查,提高其抗灾能力。届时,建设部门将充分考虑农居房的防风、防洪、抗震等抗灾能力,免费为农民提供设计图纸。
大旱时期
适当提高水价
2003年、2004年大旱时节,宁波、义乌等地实施“节水令”,通过核减企业用水定额,暂停桑拿、洗浴、游泳等高耗水性营业项目,有效保障了群众的基本生活用水。
这样的行政手段,将在今后的非常抗旱期推广应用。
条例规定:在非常抗旱期,县级以上政府可以组织采取应急用水限制措施,比如限制工业、服务业用水,暂停高耗水工业用水;限时或限量供应城镇居民生活用水等。
同时首次提出了“实行临时性水价制度”。简单地说,就是在非常抗旱期可以适当提高水价,用水越多,掏钱就越多,这是力图通过经济杠杆使大家“拧”紧水龙头。
台风登陆前
停课停工停市保人员安全
去年、前年,在台风即将登陆前夕,温州等影响重点区域就临时发布过学校停课、工厂停工、市场停市及交通管制等命令,疏散人群,保证生命安全。
实践证明,效果非常明显,因此,这种做法首次被写进地方法规。
条例明确规定:在紧急防汛期,有关部门和单位可根据防汛防台预案,采取停止户外集体活动、中小学和幼儿园停课、工厂停工、市场停市以及交通管制等必要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在过去的人员转移中,有些人不肯离开住所或擅自回家。条例也明确,在转移指令解除前,被转移群众不得擅自返回。对不听劝导、拒绝转移的人员,必要时可实施强制措施。
强制性与人身自由并不矛盾,因为强制转移目的和后果是保障其“生存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