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天津市地方税务局招考公务员资格原件审查及专业考试通知按照市人事局的统一部署,现将我局资格原件审查及专业考试时间通知如下,请进入面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原件审查并参加专业考试,预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一、资格原件审查
(一)时间:2007年4月2--3日
1、报考市区财税管理(一)(二)(三)职位的考生4月2日上午9:00—12:00资格审查
2、报考市区财税管理(四)(五)职位以及报考东丽、津南、西青、北辰、武清、塘沽各地税局的考生4月2日下午1:30—5:00资格审查
3、报考汉沽、大港、静海、宁河、宝坻、蓟县各地税局的考生4月3日上午9:00—12:00资格审查
(二)地点:天津市财经学校(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23号)
(三)相关证件:
1、应届毕业生:报名表(正反面打印)、学生证、身份证、所在学校开具毕业生推荐表、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成绩单
2、社会人员:报名表(正反面打印)、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成绩单请各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原件审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专业考试
(一)时间:2007年4月4日
上午9:00—11:30:“财政、税务、会计相关”专业和“计算机相关”专业笔试
下午1:30—3:30其他专业笔试
下午1:30—4:00 “计算机相关”专业上机考试
(二)地点:天津市财经学校(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23号)
(三)携带证件:笔试准考证、身份证
(四)专业考试范围
1、“财政、税务、会计相关”和“审计”专业:笔试会计基础知识,可携带计算器
2、“计算机相关”专业:分笔试和上机测试计算机基础知识(含软件、网络和硬件方面)
3、其他专业:由于报考人数少,统一笔试写作
咨询电话:022--23303770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人事教育处
200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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